2022-10-08 17:55:33 来源:广州南沙发布
日前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
将于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
开展2018~2019年度
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调整!
小南注意到
广州市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
同上个年度相比没有变化
仍为下限5%,上限12%
至于缴存基数
不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
与2017-2018年持平
但缴存基数上限提高
从22275元调整为24654元
缴存基数不低于1895元
6月19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18~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显示——
2018~2019年度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
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小南对比发现,与2017~2018年度相比,调整后的缴存比例并无变化。
此外,《通知》还规定:
2018~2019年度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7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
对比上一年度,缴存下限没有变化。
缴存基数不高于广州市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4654元。
对比上一年度22275元,缴存上限有所增长。
同时,《通知》还规定:
2018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2018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职工缴存基数等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实有困难的单位,可按现行政策规定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者缓缴申请,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活着补缴缓缴。
缴存调整工作7月1日起开展
据了解,广州市2018-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定于2018年7月至12月期间开展。
办理方式
银行网点办理:缴存单位通过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进行网上预约,按照预约的银行网点、时段到现场取号办理。
网上自主办理:已开通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的缴存单位可通过网上自行申报的方式在线办理调整。
(网上办理为辅助办理方式,职工人数较多的单位可预约后到银行网点现场办理。)
目前,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通会员网上预约功能专栏。详见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的“网上办事大厅—>住房公积金业务预约—>年度调整预约”。
长按二维码进入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需要注意的是,自2018年7月1日(含)起,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不再向缴存单位提供通过前台系统接口软件导出缴存数据的服务,请各单位务必提前做好职工基数核准工作。
公众号可查公积金情况
此外,缴存职工还可以微信查看公积金情况。
关注并登陆“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者下载手机app、网上办事大厅……均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督促单位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代扣的职工个人部分连同单位部分一并汇缴入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并督促单位在2018年7月至12月期间办理年度缴存调整工作。
注意事项
缴存单位应当在201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年度调整手续,在此期间未完成年度调整的,应继续按上一缴存年度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按时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视作连续缴存;若因单位未连续缴存而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单位承担责任。
2019年1月1日(含)后,仍未办理年度调整的单位,只有在完成年度调整后,才能按照申报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汇缴、补缴新一缴存年度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完成年度调整手续后,应对未调整的已缴月份进行补缴或退缴,以确保在2018~2019缴存年度内职工的月缴存额保持一致。
最全广州公积金提取指南
小伙伴们想必更关心的是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流程、材料等,比如广州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什么条件?需要交什么材料?
小南今天把所有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整理了一下,赶紧手动收藏分享吧!
提取条件
广州公积金提取一般分为三种:
购房提取:广州市区内的房屋;需是自主住房;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均可提取。
租房提取:租房自住的。
还贷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这里重点说说
租房提取公积金的一个放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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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放宽
提取条件一览
为更好地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12月25日发出通知,放宽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夫妻双方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可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夫妻双方名下无自有产权证明的,申请提取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可提取额度从2015年1月起核算。
租房提取条件:职工从2015年1月1日起连续缴存满3个月的,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夫妻双方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注:职工每半年可提取一次,两次提取转账时间间隔须满6个月或以上。
提取材料
1
本人领取: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租房提取的需加盖公司公章,办事网点领取,或网上自行下载)
2、身份证原件;
3、职工提供的本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可以是广州市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其中任意一家;
4、职工申请销户提取的,个人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如已领取对账簿的还需提供对账簿原件。
2
单位代提取:
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另需提供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公证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职工死亡提取的不能由单位集体代办
3
非贷款购房提取
一手房:
1、经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
2、已出房产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
3、广州市外一手楼的,还需提供发票。
二手房:
1、房地产权证;
2、契税完税证(或契税完税证)。
征地补偿购房:
1、房屋拆迁安置协议;
2、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
贷款购房提取: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已出房地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
3、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
4、购房发票(二手房需提供契税完税证)。
租房提取:
1、加盖“备案专用章”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2、租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
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需到单位加盖公章(网上下载打印后填写,盖章后去银行网点办理较好);
5、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承租人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一份(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
提取流程
部分提取办理流程:
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材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销户提取办理流程:
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审核材料并办理提取(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注: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购房提取流程:
签订购房合同→到房管局办理房地产证(这步可以跳过)→网上预约提取→准备资料→到银行经办网点提交资料申请提取→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提示:购房提取,首次提取成功后,第二次提取住房信息无变更的,可以直接网上申请提取,无需到经办网点。
租房提取:
签订租房合同→到出租屋管理中心办理备案→缴纳租金税并打印发票→网上预约提取→到银行经办网点提交资料申请提取→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提取额度、时间
一般来说,总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屋购买、租赁、修葺、建筑所花费总金额。
购房提取额度
1、贷款购房提取:首次申请只可以按照购房本金核定提取额度,本金额度提取完了之后,再申请利息提取份额。
2、房子所有权有多人的情况:
(1)产权人双方是夫妻的,如果明确了产权份额的,按产权份额划分提取额度;如果没有明确规定产权份额的,无需划分额度,夫妻双方共同享有额度。
(2)产权双方不是夫妻的,合同规定了产权额度的,按产权划分提取额度;未明确产权份额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按产权人数量平均计算。如果其中一个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的,提取额度不超过不超过该产权人所占该套房产的比例。
租房提取额度
1、总额度:累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超过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实际发生月份的房租总额。
2、月提取额度按以下规定计算:
(1)住房公积金月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月租金;
(2)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的面积不计入可提取额度;
(3)住房公积金月提取额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30%。
提取时间
首次提取时间各自有规定,而第二次提取时间,在首次提取的180天(6个月)之后,每半年可申请一次。
备注:租房提取可以手机申请,登录个人公积金后台进行申请操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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