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07 10:02:41 来源:洛阳晚报
-本期关注
近日,市民郭先生通过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咨询:“我和前妻在2014年办理了公积金贷款,2018年离婚后房子归前妻所有,我则申请取消了本人公积金账户的委托扣款协议。目前贷款尚未还清,我还能申办公积金贷款吗?”
-听您倾诉
郭先生说:“当年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我和前妻均为借款人,双方公积金账户共同还款。离婚后,我申请取消了本人公积金账户的委托扣款协议。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房子产权归属前妻。”
郭先生想知道,像他目前这种情况,能否再次申办公积金贷款。
-所跑单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跑腿经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按公积金贷款合同约定,在房屋抵押贷款期间,借款人不能擅自处分抵押房产。郭先生离婚之后,双方约定房屋产权属于前妻,实际上房屋权属已经发生转移,原则上应一次结清贷款。在贷款结清后,郭先生可以申请将借款主体变更为前妻一人。之后,他就可以再次申办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按二套房计算。
目前,郭先生和前妻尚未结清贷款,虽然他终止了本人的公积金还款,但实际上仍然是这套房屋的共同借款人之一。在贷款尚未结清的情况下,郭先生无法再次申办公积金贷款。
不仅如此,还有一点需要说明——作为共同借款人,郭先生的前妻如果不能如期偿还公积金贷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则有权向郭先生追偿贷款。
那么,如果贷款尚未结清,夫妻离异之后,在哪种情况下,其中一方可以再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呢?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8月制定的《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离异职工提取(贷款)业务办理补充规定》,只有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离异职工才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贷款:
一、申请人不能是借款人或者是产权共有人;
二、公积金贷款为婚前申请;
三、申请人在离婚后无房屋产权且无偿还贷款义务;
四、申请人如果在婚内增加为共同还款人,离婚之后对方自愿取消其为共同还款人。
-跑腿结果
郭先生表示,他已经了解相关政策规定。
□记者郭飞飞通讯员宋旻哲
-本期关注
近日,市民郭先生通过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咨询:“我和前妻在2014年办理了公积金贷款,2018年离婚后房子归前妻所有,我则申请取消了本人公积金账户的委托扣款协议。目前贷款尚未还清,我还能申办公积金贷款吗?”
-听您倾诉
郭先生说:“当年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我和前妻均为借款人,双方公积金账户共同还款。离婚后,我申请取消了本人公积金账户的委托扣款协议。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房子产权归属前妻。”
郭先生想知道,像他目前这种情况,能否再次申办公积金贷款。
-所跑单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跑腿经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按公积金贷款合同约定,在房屋抵押贷款期间,借款人不能擅自处分抵押房产。郭先生离婚之后,双方约定房屋产权属于前妻,实际上房屋权属已经发生转移,原则上应一次结清贷款。在贷款结清后,郭先生可以申请将借款主体变更为前妻一人。之后,他就可以再次申办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按二套房计算。
目前,郭先生和前妻尚未结清贷款,虽然他终止了本人的公积金还款,但实际上仍然是这套房屋的共同借款人之一。在贷款尚未结清的情况下,郭先生无法再次申办公积金贷款。
不仅如此,还有一点需要说明——作为共同借款人,郭先生的前妻如果不能如期偿还公积金贷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则有权向郭先生追偿贷款。
那么,如果贷款尚未结清,夫妻离异之后,在哪种情况下,其中一方可以再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呢?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8月制定的《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离异职工提取(贷款)业务办理补充规定》,只有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离异职工才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贷款:
一、申请人不能是借款人或者是产权共有人;
二、公积金贷款为婚前申请;
三、申请人在离婚后无房屋产权且无偿还贷款义务;
四、申请人如果在婚内增加为共同还款人,离婚之后对方自愿取消其为共同还款人。
-跑腿结果
郭先生表示,他已经了解相关政策规定。(洛阳晚报记者 郭飞飞 通讯员 宋旻哲)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 2018 今日中国财经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