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04 11:02:06 来源:中金网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http://www.scsjgjj.com/showColumnNews.aspx?id=34&newsid=120.
(1).带上个人的身份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直接查询
(2).拨打广安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电话
(3).公积金联名卡查询:
目前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与建设银行(广金管函〔2011〕28号文件)、工商银行(广金管〔2009〕40号文件)开通龙卡、牡丹卡联名卡查询功能,各位缴存职工可以通过银行ATM自助机及网上银行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贷款归还等详细情况。
一、广安公积金贷款条件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凡正常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二)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的缴存人,须帐户启封并重新连续足额缴存一年以上
(三)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并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所购住房是在广安市辖区内,且购房合同须在房管部门备案登记
(五)借款申请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应为定向购房合同属名一人,购房合同内需注明申请公积金贷款
(六)同意按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
二、广安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贷款额度: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限额制度。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单笔较高贷款限额为30万元,购买第1套住房首付款不得低于房屋价值总额的30%,购买第2套住房首付款不得低于房屋价值总额的50%
(二)具体贷款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根据职工申请、以及家庭还款能力、个人信用、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所购住房状况和房价等因素确定
(三)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公积金贷款一致。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且不得超过申请人的法定退休年龄。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照贷款发放当日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第2套房屋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三、广安公积金贷款流程
贷款前期咨询和领取贷款申请审批材料→提出贷款申请和提交相关规定材料→核心受理进入审批程序→审批通过后送达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银行)和办理贷款住房抵押登记(房管部门)→受托银行发放贷款→贷款职工按期还款
根据《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通知》(广市编发〔2002〕66号)、《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的批复》(广市编发〔2009〕21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转发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和内部授权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建发〔2003〕48号),撤销市及各区(市、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组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是直属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中心下设广安、华蓥、邻水、岳池、武胜管理部。
一、 主要职责
(一)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设区城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三)委托由管委会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按规定支付手续费;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
(五)拟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按照管委会审议批准的比例购买国债;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内设机构
综合科:归集信息科:委贷支付科:稽核科:
地址:广安金光大道市政府综合楼
邮编:638000
电话:0826-233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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