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01 09:04:36 来源:齐鲁壹点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大家都知道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贷款,贷款的利率比较低,但是除了贷款买房,公积金还有如下用途:
房屋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可在取得有效凭证和证明材料三年内,一次性提取职工和配偶及同一户口共同居住直系血亲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且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人均须无本部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购买无合法产权的住房,购买、租赁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商务公寓、车库、地下室等,装修住房,均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
(1)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和配偶及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及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在按贷款合同的约定每还本付息满一年后,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职工办理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度不超本细则实施后该笔贷款已正常偿还的总额度(不包括部分提前还贷部分)。职工每提前还贷一次,可至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一次提取,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度不超过该次提前还贷的金额。
(2)已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本市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的借款人、配偶和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只能优先用于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前不得以其他非销户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
(3)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如有逾期未能偿还本金及利息的,必须在还清拖欠的本息后才能办理提取。
支付房租
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职工和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 12 个月。租赁商品房定额提取的,每人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公积金中心向社会公布的金额;租赁商品房限额提取的,职工和配偶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实际支付金额且上限不超过公积金中心向社会公布的金额;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提取的,职工和配偶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金额。
支付物业费
物业费提取的,每人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 个月,提取额度不超过公积金中心向社会公布的金额。
出国(境)定居
取得《外国人永久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以《外国人永久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还须出具提取人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出国(境)定居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移民批准文件或定居国(地区)长期居住证明。该用途图提取,应支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本金及利息,并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公积金冲还贷
冲还贷业务是指缴存职工可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缴存职工是指在公积金中心本部(不包括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偿还的贷款是指在公积金中心本部申请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的缴存职工包括所申请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和配偶以及其他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里登记的参贷人员。
(1)缴存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为非冻结状态,有多个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须先办理账户合并手续。
(2)住房公积金贷款状态为正常,没有逾期尚未偿还的本金及利息。
(3)本业务不得在所申请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扣款日办理。
另外,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 50 周岁、女性年满 45 周岁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正式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也可按照相关规定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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