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7 19:53:42 来源:光明网
今天(4月3日),天津政务网居住证积分专栏发布通知,2020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于今日开办,4月30日截止受理。
为贯彻落实“一制三化”改革要求和便利企业群众,本期居住证积分实行全程网上智能办理,取消预约到窗口交件环节,每日不再设置申报数额限制。现将申办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新修订了《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仔细阅读《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申报指南》、《天津市办理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清单》,按照要求申办。
二、申请单位和申请人申办流程为:单位注册→填写申请人信息→网上测评→上传材料→提交审核。联办部门经办流程为:审核受理(补正)→确认分值→公布(复核)分值→公示入户名单→发放准迁证。
三、申请单位注册时应选择市政务服务中心或滨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唯一受理点完成当期申报,请企业群众合理安排申报时间以确保申报成功。
四、按照《市人社局等七部门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申请单位符合规定要求予以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在办理居住证积分时,缓缴的月份视同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月份,符合其他受理条件的,积分人社局窗口先予以受理并确认相应分值。
五、入户名单公示期满,申请人在入户公示名单内,申请单位尚未完成缓缴的,按规定完成缓缴后,准予申请人入户并发放《准迁证》。申请单位未按规定完成缓缴的,申请人不予入户。
六、职业资格证书和紧缺工种执行以下文件:
《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积分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8〕3号
《关于办理积分落户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8〕47号)
《天津市2019年-2020年度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及补贴标准目录》
七、2020年6月将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公布积分分值,公布时间为3个工作日。随后公示入户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届时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密切关注,逾期将无法查询结果。
八、110分为申报指导分值,并非入户分值,入户分值另行确定。
九、办理网址: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
http://jzzjf.zwfwb.tj.gov.cn
天津居住证积分落户政策有变化
天津居住证积分指标和分值调整
今年,天津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进行了调整。(详情)
注:
1.申报指导分值为110分,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2.本表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1降低门槛
按照“增加规模、调整结构、有利发展”的总体思路,将积分申报指导分值由140分降为110分,降幅率达21.4%。
积分指标由原来15项减为11项,取消了“纳税”和“知识产权”2项指标,合并了“住房”“落户区域”“居住签注”3项指标内容;申请人不再提交个人信用报告,取消了因个人信用不良记录产生的负积分。
降低积分入户门槛,让更多长期在津工作的外地人尽快落户津门成为“天津人”。
2增加分值
将“社会保险”指标分值由原来每年最高积12分增加到22分,缴费满36个月的,由原来每年最高积18分增加到28分,增幅率达133%。
夫妻双方均在我市就业,符合“婚姻情况”的指标分值由原来积10分增加到20分,增幅率达100%;“住房公积金”指标分值由原来每年积2分增加到3分,缴存满60个月的,每年积4分,增幅达100%。
增加上述与就业相关的积分分值,更有利于解决在津5年以上举家迁徙的“追梦人”的落户问题。
3调整“积分计算”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新设立了“居住”指标,增加了“租房居住”指标内容,在我市租房居住每年可积6分;将 “购房居住”指标内容一次性积分调整为按购房年限和区域积分。
住房在市内六区的,每年积10分;住房在环城四区的,每年积11分;住房在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的,每年积12分;住房在滨海新区的,每年积15分。
租房居住可以按年确定积分,为短期内经济上暂不宽裕的“年轻人”带来了获得感和幸福感。
此外,本次调整与“海河英才”行动计划错位推进、形成互补,减少了“年龄”“受教育程度”“职业(工种)”“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业技能水平”等4项指标内容分值,既符合我市紧缺职业技能人才需求导向,又有利于优化我市劳动力资源结构。
经办服务流程简化
1启用新版居住证积分联办系统
开发并启用了新版居住证积分联办系统,申请人不必提前预约到现场排队提交材料,全天候网络智能化服务平台,让申请人足不出户随时随地轻松办理积分落户。
2简化流程,减少环节
将“网上预审、预约交件、现场等候”三个环节化繁为简,改为由申报单位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jzzjf.zwfwb.tj.gov.cn),直接在线注册、填写信息、测评分值、上传材料,提交审核后即可完成全部积分申报工作。
3缓缴社保月份视同为连续缴纳月份
将申报单位缓缴社会保险月份视同为连续缴纳月份,予以受理并确认积分分值。推出每日不设置申报数额限制实招,通过加派人手加班加点来满足企业群众落户需求,以实际行动向全市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天津居住证积分落户不设总量限制
3月30日,天津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关于公布2020年度天津市居住证积分落户总量控制指标的公告》:2020年天津市居住证积分落户不设总量限制,每一期将根据最低积分落户分值线,确定拟落户名单。(详情)
温馨提示
我市居住证积分入户工作为社会公益性服务,由市政务服务中心(河东区红星路79号)和滨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于家堡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受理积分申报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接受中介代办。任何组织和个人以办理积分入户名义收取费用均属违法行为,提醒广大申请人谨防上当受骗。
如需咨询,请致电88908890,12333或居住证积分联办部门。
市人社局:24538071 24538086
市公安局:24538075
市教委:24538087
市住建委:24538088 28468119
市公积金:24538604
市卫健委:24538039
市民政局:24538079
市退役军人局:24538992
市医保局:12333
滨海新区政务中心:66898160
综合 | 天津政务网 天津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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