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6 11:01:50 来源:光明网
本报讯通讯员随公金报道,“十二五”期间,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围绕服务大局、惠及民生,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在支持职工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十二五”期间,实现新增缴存人数44427人,新增归集19.09亿元,发放贷款13.04亿元,办理各类提取6.15亿元。截至2015年12月底,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11.24亿元,归集余额18.38亿元,个贷率达到61.15%;贷款支持购建房面积88.78万平方米。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工作。市党代会工作报告、市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都对公积金事业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政府修订颁发了《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出台了《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扩面缴存工作的意见》;2013年,市政府将非公企业扩面列入市政府十件实事之一。制定了近三年扩面征缴专项行动方案,成立扩面工作督办组进行督办。公积金部门承担扩面征缴日常工作,常年抓催建催缴,主动到单位、企业宣传,促进建制。每年4月开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月活动。与市总工会联合开展住房公积金诚信缴存企业评选活动;联系市人社部门将缴存住房公积金列入《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文本;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执行协作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制定《随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每年报请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逐步提高缴存水平,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突出用好用活住房公积金,提高住房公积金对住房消费支持度。近两年,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调整修订补充了22项政策,做到政策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缩短贷款缴存年限,降低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提高还贷额占家庭收入比例,启动装修贷款,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启动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扩大家庭代际互助贷款,商业住房贷款可转为公积金贷款,职工购房提取、还贷提取可提取保留个人百元以下全部存储余额。个人交付的房屋抵押登记费用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积极拓展、优化贷款渠道,与银行、房产开发企业建立按揭贷款良好合作机制。共签订按揭贷款楼盘74个,2015年新签订合作楼盘31个,按揭贷款占当年贷款总额的7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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