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4 12:59:43 来源:浙江日报
2018-07-01 10:34 | 舟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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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月1日起,在舟山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6月30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舟山市已正式出台《舟山市港澳台同胞住房公积金缴存与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办法规定,在舟山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等实行与本市缴存职工一致的政策规定。单位录用港澳台同胞后,可向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办理账户设立手续时,应当提供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港澳台同胞,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在内地(大陆)跨城市就业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返回港澳台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港澳台同胞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按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办理贷款手续,贷款条件、贷款额度等实行与本市贷款职工一致的政策。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后,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政策的,可申请办理“按规定间隔期提取还贷”或“按月提取还贷”手续。
据了解,在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上,林伟祥等委员提交了《舟山籍香港人享有(准)舟山市民待遇的建议》,建议出台政策容许舟山籍香港人在舟山可以平等享有住房公积金的待遇,提高其在家乡购房和租房的能力,明确在舟山就业的舟山籍香港人可以平等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使他们通过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提高在内地购房和租房的能力。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舟山市港澳台同胞住房公积金缴存与使用管理办法》的出台,可以吸引更多港澳台同胞到舟山投资兴业、谋求发展。
(原标题《在舟就业的港澳台同胞 可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原作者常慕城、符晟舢。编辑郭滢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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