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4 11:01:40 来源:天府融媒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记者了解到,我市将通过优化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房地产项目前期施工备案、农民工工资缴存额度、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推行新建商品住房交房即交证,调整普通住宅界定标准等措施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政策措施》明确,将推行新建商品住房交房即交证,在同批次开发项目中,实现新建商品住房交房即交证达到首批次集中交付50%以上的,给予开发企业信用加分;同时,调整普通住宅界定标准,单套普通住宅界定标准由140平方米以下(含140平方米)调整为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并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和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土地上的住宅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两个条件。
我市还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推进成德眉资四市区域内非缴存地购房有关公积金贷款政策落实;适当放宽贷款及提取政策,调整房屋套数的认定标准,实行“认贷不认房”;针对市外来眉购房人员,可凭所购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或居住证,其夫妻双方及子女、父母在教育、医疗、旅游、养老、公共交通等方面享受市民待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将深入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加大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等领域的检查力度。充分发挥房地产业协会职能职责和行业自律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施策的原则,加强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和“问题楼盘”的化解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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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佳
责任编辑:赵典
来源:眉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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