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2 10:03:40 来源: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记者 姚似璐
浙江省政府官网6月27日公布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推进“浙有善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自8月起,三孩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确定。同时,三孩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不纳入轮候,优先发放;适当提高三孩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结合各地实际提取限额可上浮50%。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为满足多孩家庭居住需求,《若干意见》从完善公租房保障、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优惠政策、优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优化住房产品供给、统筹老旧小区改造和未来社区建设等方面进行部署。如对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三孩家庭,在户型选择、租金、租赁补贴上适当照顾。选择实物配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房,未达到低收入家庭标准的比照低收入家庭标准核定租金;选择租赁补贴的,未达到低收入家庭标准的比照低收入家庭标准发放租赁补贴。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运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三孩家庭出租的,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的85%确定租金。鼓励对符合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条件的三孩家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在住房市场供应端,鼓励房地产企业在开发中根据市场实际创新、优化户型设计,满足多孩家庭居住需求。住房限购城市可根据实际适时调整优化限购政策。
责任编辑:张军 图片编辑:乐浴峰
校对:栾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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