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1 17:55:35 来源:东北网
东北网3月15日讯(记者 刘嘉)15日,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获悉,近日,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省直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18.67万名省直单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0.24亿元,住房消费提取占83.9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8.3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3.52%,租赁住房占2.04%)。
报告显示,2019年,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4万笔6.5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46.15%、48.10%。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75亿元。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9.76%,90-144(含)平方米占49.30%,144平方米以上占10.94%。购买新房占39.91%,购买二手房占60.09%。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7.42%,30岁-40岁(含)占49.89%,40岁-50岁(含)占18.77%,50岁以上占3.92%;首次申请贷款占82.04%,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7.96%;中、低收入占97.19%,高收入占2.81%。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7.21%,国有企业占5.68%,城镇集体企业占0.26%,外商投资企业占0.0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2.2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46%,其他占3.10%。
据了解,2019年黑龙江省省直公积金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2018年月平均工资额。职工工资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从2019年1月起,职工月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6886元(即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2018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哈尔滨市统计局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省直公积金通过信息化建设基本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丰富了服务形式,已经开通网站、网厅、微信、热线、短信、手机APP和自助终端等服务渠道,提高了业务办理的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让缴存职工享受到了网上服务,在“不见面”的情况下,可及时了解政策、查询信息、办理业务,缩短了办事过程中的路途耗时,提高了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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