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6 21:36: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福州8月14日电 (郑江洛)日前,福建省人社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加大返乡入乡创业政策支持力度、大力开展创业培训提升培训质量、加强返乡入乡创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返乡入乡创业服务保障、强化组织实施等五个方面提出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多项举措。
《实施意见》明确,加大创业扶持政策支持力度,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下同)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返乡入乡创业的优秀项目给予3万-10万元的资金扶持。
同时,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对符合有关规定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申请条件,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达到现有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财政贴息支持。
《实施意见》还提出,大力开展创业培训提升培训质量,将有培训需求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纳入创业培训范围,返乡入乡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每人不超过12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助;加强返乡入乡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发掘一批“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和能工巧匠,吸引企业家、专家学者、技术技能人才等回乡创业创新,按规定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配套公共服务。
在优化返乡入乡创业服务保障方面,提升返乡入乡创业服务能力,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对获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50万元补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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