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3 10:07:02 来源: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 吴少龙 唐维
6月12日晚间,深交所发布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并公示第一届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行业咨询专家库专家候选人名单。
上市门槛的设置,无疑是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最受关注的部分。
根据最新发布的上市规则,创业板主要对三类企业设置上市要求,分别为一般企业、红筹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具体来看,一般企业的标准中,适当提高盈利上市标准,要求“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取消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要求;支持已经盈利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红筹企业上市;明确未盈利企业上市标准,要求“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
三大标准综合考虑预计市值、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将上市条件多元化,能够支持不同成长阶段和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企业在创业板上市。
一家创投机构负责人告诉证券时报记者,从上市标准看,多元性和包容性是一大亮点,也能看到监管的关注点从“持续盈利能力”向“持续经营能力”转变。
华菁证券投行团队表示,创业板放开盈利指标,更加符合新经济企业的发展规律。此外,此次创业板改革明确了对红筹企业或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的上市要求,有效解决了新经济企业上市的重要政策障碍,进一步提升了对新经济企业的支持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改革中,创业板将原有盈利上市标准适度提高。这与创业板存量公司实际情况相符,有利于明确市场预期,保证改革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据统计,创业板2017年以来新上市公司中仅有8家首发上市时不满足改革后的第一套盈利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但均能满足第二套盈利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
红筹企业上市方面,规定处于研发阶段的红筹企业,和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重要意义的红筹企业,不适用“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的规定。
最近中概股回A大潮涌动,华菁证券投行团队建议,在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落地后,原计划境外上市企业,可以考虑回流A股;已经实现境外上市企业,也可以考虑通过二次上市或私有化后回归的方式,通过创业板登陆A股。
此外,深交所将第一届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行业咨询专家库专家候选人名单对外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此次公示的第一届创业板上市委委员候选人共77人。专家库候选人共45人,分别来自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密切相关的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校、知名投资机构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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