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2 18:07:03 来源: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5月19日,安徽证监局披露对安徽红股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在私募基金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个别投资者金融资产未达到合格投资者标准。
二、在基金财产中列支不应由基金产品承担的费用。
三、未妥善保存投资决策的记录等资料。
上述情况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文/新浪财经 郝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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