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6 12:07:03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标题:延安必康遭证监会立案调查股价暴跌8%,拟分拆上市主体疑似四年前借壳对象
3月26日,延安必康(002411.SZ)早间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受此影响,延安必康开盘迅速下跌,目前跌幅超8%,换手率达3.3%。
就在3月25日晚间,延安必康抛出了分拆子公司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九九久”)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
延安必康持有九九久87.24%的股权,预案称,通过此次分拆,九九久作为公司下属新能源、新材料、药物中间体业务的平台将实现独立上市,并通过创业板融资增强资金实力,提升新能源、新材料、药物中间体业务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九九久于2010年5月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新材料及药物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募集资金5.62亿元。
上述预案显示,九九久2018年实现营收10.69亿元,净利润1.17亿元,2019年1-9月,实现营收13.3亿元,净利润6590.69万元(未经审计)。
耐人寻味的是,2015年12月,延安必康借壳上市的主体也是九九久。
四年前,凭借总额70.2亿元的重组交易,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将旗下中成药、化学药品及原料药等生产和销售业务,注入九九久。
2015年12月31日,九九久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原实际控制人“周新基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由18.90%下降至5.25%;新沂必康持有本公司46.40%的股份,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李宗松通过控制新沂必康和陕西北度间接控制本公司48.33%的股份,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此,陕西必康实现借壳上市。
对于上述分拆子公司上市方案,3月25日晚间,深交所火速下发关注函,要求延安必康说明,分拆上市的主体九九久“是否与2010年5月首发上市主体属于同一资产,是否存在重复上市的情形”。
与此同时,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关注到,在抛出分拆上市方案之前,延安必康曾计划将九九久87.24%股权转让给深圳市前海弘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前海弘泰”)。
2019年10月28日,延安必康与前海弘泰还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书》,但由于双方至今未能就收购的具体条件达成实质性意见,3月25日,延安必康董事会决议决定终止此次股权转让,并签订《终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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