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3 12:07:00 来源: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
随着房价不断上涨,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已经难以满足居民家庭的购房需求,商业贷款已成为主流。
口述/吴晓波(微信公众号:吴晓波频道)
在疫情暴发的今天,中国企业界可谓哀鸿一片。最近,经济学家们不断提出一些政策主张,以挽救岌岌可危的中国民营企业。
曾经担任重庆市市长的黄奇帆,前几天提出了一项政策建议,就是“取消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这个建议涉及面很广,利益牵扯众多。今天我们就来谈一谈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前世今生。
全球只有两个国家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一个是新加坡,一个是中国,而中国的模式借鉴于新加坡。
新加坡的公积金制度,全名“中央公积金制度”,诞生于1955年。当时李光耀政府为了解决中小企业的职工养老问题,强制个人储蓄,企业和职工分别按照一定的比例抽取薪资的一部分,存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目前的情况是若月工资超过750美元,职工缴存20%,企业缴存17%,缴存比例在职工年龄超过50岁后会逐渐下降。
经过50多年的发展,这笔储蓄金不仅发展为长期住房储金,用于购置公共住房,同时也用于医疗、教育、保险等方面,成为新加坡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和中国不同的是,新加坡的住房体系以政府提供的保障性公共住房为主。全体新加坡公民,真正买得起商品房的只有10%~20%的高收入人群。而超过80%的新加坡人住在政府提供的公共住房——组屋。
另一个和中国不同的是新加坡的土地政策。长期以来,政府以较低的价格向组屋营建公司提供土地。所以在过去几十年里,新加坡的公房价格一直比较稳定,而在新加坡居民的财产收入中,房地产增值部分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新加坡人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而中国的情况就要复杂得多。
中国最早借鉴新加坡模式,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城市是上海。
1980年代末的中国还没有完全意义上的商品房制度,普通居民的房子,大多是工作单位分的福利房。
后来中国加快住房制度改革,上海于是借鉴新加坡模式,于1991年推行住房公积金试点,目的是提高职工的购房支付能力,鼓励居民购买房子。
到了1998年,中国福利分房制正式终结,房地产市场迎来爆发。第二年,国务院颁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标志着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全国的普遍推广。
从此,我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每年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到了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总额已超过14万亿元。
这次黄奇帆提出取消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学界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分为支持派和反对派。
支持派认为,取消企业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有以下好处:
第一,企业可直接降低经营成本。目前,公积金由企业和职工双方按照1:1的比例缴纳,最低比率是5%,最高是12%。所以如果公积金取消,企业最多可节约12%的人力成本。对职工而言,每月可增加5%~12%的流动性收入,不仅能释放消费,还可以灵活理财。
第二,随着房价不断上涨,特别是在一二线城市,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已经难以满足居民家庭的购房需求。比如在杭州买一套房,大概需要300万~500万。一般情况下,用公积金贷款的话,最高贷款额度只有50万。所以目前商业贷款已经成为主流。
第三,高额公积金有可能是对优势人群的变相补贴。数据显示,今天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50%左右发放给了排在缴存额前20%的优势人群,排在缴存额后20%的低收入人群,只得到3.9%的贷款。换言之,真正能享受住房公积金福利的人,80%是政府机关、银行、电力、通信、烟草等国有企业的员工,以及民营企业的高收入人群。
反对取消住房公积金的人也有自己的理由。他们认为:
第一,在中国仍然有大量的低收入人群,公积金不管交多少本身是一种福利,在一定程度上是国家和企业为参与缴纳的职工家庭提供低成本的资金支持,有一定的现实贡献。另外公积金有时可解燃眉之急,比如遇到装修、租房等情况。
第二,对于普通职业来说,公积金可在税前扣除,抵扣额度高过房贷、租房和子女教育。缴存住房公积金相当于提高了个税征收的门槛。一旦取消,实际上是降低了职工工资,非常不利于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第三,对于降低企业12%人力成本的说法,也有人持不同意见。根据现行条例,公积金缴存比例是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的。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雇人单位都是按照12%的上限缴存公积金的。
根据2018年的数据,全国只有1/3的职工在缴纳公积金,全国民营企业超过2700多万家,但是缴存公积金的企业不到160万家。
公积金到底要不要取消?现阶段来看,为了减轻企业复工复产压力,全国多地已经开始了针对公积金的政策调整。
早在2月8日,深圳市政府就提出对于缴存住房公积金确实有困难的企业,可依法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3%,期限不超过12个月。随后杭州、西安、苏州等城市纷纷跟进,推出了延缓缴纳、降低缴存比例的政策。
就在几天前,国务院在新闻发布会上提出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支持政策。一是企业可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二是那些受疫情影响严重或处在疫情严重地区的企业,可与职工商议后停缴公积金。
公积金能引起如此大的社会争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它没能与时俱进的制度缺陷。尽管如此,政府的一系列操作从本质上来说是和企业共同承担、解决这一次突发性事件带来的影响,而取消一项长期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并不是政府的初衷,现在还没有到动公积金“蛋糕”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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