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1 10:06:04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在社保降费的背景下,围绕养老金长期可持续的改革举措在加快推出。
9月20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对外公开,通知附件中还包含了《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操作办法》。
国资划转社保的工作全面推开,且明确要在2020年基本完成。按照国务院要求,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这意味着数万亿国资将实施划转。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划转国资的承接主体获取收益的方式是“分红为主,运作为辅”。也就是说,划转国资收益主要源于股权分红,根据养老金支出需要和国有资本收益状况,适时收缴,专项用于弥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加快推进全面划转
上世纪90年代我国推进养老保险改革,“视同缴费”的举措留下历史欠账。长期以来,业界多建议通过国资划转充实社保,来促进养老金的长期稳健运行,不过划转进度不及预期。
2017年11月,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决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划转对象为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
7月份,财政部消息显示,2018年中央层面完成两批24家企业的划转工作,加上近期对35家中央管理企业实施划转,预计中央层面59家企业划转国有资本总额6600亿元左右。2018年先行在浙江和云南展开试点,其他省份也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以及今年养老保险费率的下调,国资划转社保这一举措在加快推进。今年7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今年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
五部委联合印发的通知,给出了全面推开的时间表。中央层面,具备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确有难度的企业可于2020年底前完成,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待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完成后予以划转;地方层面,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划转工作。
9月8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陈文辉在参加CF40课题评审会时表示,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正在不断加快,到2022年将迈入中度老龄化阶段,2035年将迈入重度老龄化阶段。老龄化社会的来临和由此产生的养老金缺口,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灰犀牛”事件,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是应对这一风险的重要手段。
“通过划转国有资本,实现国企股权多元化,能改善公司治理水平。社保基金是全民所有财产,作为财务投资者,投资回报的诉求将对管理层形成压力,促使企业经营更加聚焦盈利,从而提升业绩”,陈文辉表示。
划转规模可达数万亿
国有大中型企业划转10%的股权,这是一笔巨大的资产。
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6月底,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包含金融企业)所有者权益规模达到69万亿元;2017年我国金融企业形成国有资产16.2万亿元。
“这些经营性国有资产中,大部分资产属于大中型国企,按10%的比例划转,总体划转规模肯定会达到数万亿元”,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资产研究中心主任文宗瑜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那些产权不明晰,存在资产冻结、互相担保、资产抵押给银行,或者经营状况不佳、持续亏损的国企,资产划转存在一定难度。部分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的国企,将包袱转给承接机构,这不大现实。
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胡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经营稳定、股权清晰的企业,划转入账工作相对容易。但国企类别较多,状况也比较复杂,有些上市了,有些还在重组、改制的过程中;加上前期试点企业数量有限,现在全面推开,操作起来存在一定难度。
从地方办法来看,国资划转社保需跟国企改革衔接好,涉及到混改、重组改制的国企,可能要等改制后再划转。
像云南省2018年10月出台划转方案,“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同步推进,划转范围内企业实施重大重组、混合所有制改革、改制上市以及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涉及国有股权变动的改革事项,企业改革方案应与国有资本划转方案统筹考虑”。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划转试点工作的开展,积累了经验,取得了成效。同时,由于划转涉及面广,企业情况复杂,实施中遇到一些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的事项,包括明确了相关企业的界定标准,多元持股企业划转方式、划转工作办理、划转国资管理、税费处理、与原国有股转(减)持政策衔接等。
像划转国企涉及到多个国有股东的,政策明确,多个国有股东分别划转各自所持国有股权的10%,并由第一大股东牵头实施。
分红为主、运作为辅
划转的国资,如何惠及养老金,是外界关心的问题。
国务院2017年出台的《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明确了社保基金会及国有独资等承接主体作为财务投资者,收益主要来源于股权分红,承接主体经批准也可通过国有资本运作获取收益。
这明确了“分红为主,运作为辅”的收益方式。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国有资本的收益主要来源于股权分红,今后由各承接主体的同级财政部门统筹考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需要和国有资本收益状况,适时实施收缴,专项用于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不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胡迟表示,上市公司取得利润,是否分红、分红比例等需经董事会决定。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有相应规定,主要体现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里,不同类型国企上缴利润比例不同,未来要逐步提高到30%。划转社保的这部分国资,其分红会单独管理,区别于现有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划转国企若有盈利,就能分红。承接机构有了分红,未必就立马用于弥补养老金缺口,需综合考虑养老金支出需要和国资收益状况,适时收缴、专项用于弥补养老金缺口。承接机构留存的分红资金,可用于投资”,李锦指出。
划转国资的资本运作、分红资金的投资范围,都有严格限定。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国有资本运作主要是国有资本的结构调整和有序进退,目标是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获取更多收益,不是简单的变现国有资本。
五部门通知指出,划转国有资本运作管理办法出台前,划转国有资本产生的现金收益可由承接主体进行投资,投资范围限定为银行存款、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和对划转对象的增资。
李锦指出,这部分划转社保的国资,是属于全国人民的资产,是绝对不允许亏本的,其资本运作要稳妥操作,确保国资保值增值。这部分资产需交给专业人士运作,可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效益较好、有稳定收益的项目。
这一大笔专项用于弥补养老金缺口的国资,会集中持有和单独核算,接受考核监督。各省划转的资产也将集中持有、管理和运营,像安徽省明确,划转国资交由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专户管理,市、县不再设立承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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