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6 13:16:00 来源:中国财经报
瑞士联邦议会从州级税法入手,计划逐步废止此前那些有关税收优惠的规定,并力求在瑞士境内实施与国际标准相一致的新税收政策。据悉,瑞士将于5月19日再次举行全民公决,对《联邦税制及社保财政改革法》进行投票。该法案是在《企业税制改革法案III》(CTRIII)之后起草的,后者在2017年2月12日举行的全民公决中遭到否决。
根据《企业税制改革法案III》,瑞士各州将取消对控股公司、合资企业以及海外企业总部给予的特殊税收政策。各州政府应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适用完全相同的税率。法案内容还包括:引入州一级(而非联邦一级)的“专利盒”制度,为企业研发提供优惠待遇。这个“专利盒”不仅适用于专利,还涵盖其他类似的知识产权;将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额度限制在实际费用的50%以内,瑞士各州可以自主选择幅度较低的税收减免方案;对“盈余权益”的名义利息进行扣减,旨在权衡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的税务处理;允许州政府灵活地在州一级设置更有针对性的规定;取消股本发行税。
然而,在2017年的首次全民公决中,《企业税制改革法案III》以40.9%的支持率和59.1%的反对率遭到否决。据报道,当时有投票人评价说,新的法案是在用同样不可接受的税收优惠取代现有的优惠政策。
在《企业税制改革法案III》投票失利后,瑞士联邦委员会宣布,从2019年起,跨国企业在瑞士新设立的集团公司和驻瑞士金融分支机构,将不再享受净利润免税、资本使用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等联邦惯例。
同时,还成立了一个专门的指导委员会,负责起草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一揽子改革计划。该指导委员会不断提出并公布政策建议,还同政党、商界和雇主协会举行听证会。
在经过一年多的讨论与磋商后,瑞士议会于2018年9月28日颁布了《联邦税制及社保财政改革法》。该法案内容主要涉及企业税制改革与社会保险财政改革,它将废除当前州一级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联邦政府对集团公司和驻瑞士金融分支机构的税收优惠。而且,该法案还扩大了股息征税范围,并将强制性地在所有州建立“专利盒”制度,纳入“专利盒”范围内的知识产权所得所适用的最高税收减免额,将受到限制。
由于瑞士联邦宪法第141条规定,对于议会所通过的法律,若有超过5万名公民提出对该法律进行复决,则须付诸全民公决。截至2019年1月17日,已有60749个有效签名被提交。于是,瑞士联邦委员会决定,于2019年5月19日对《联邦税制及社保财政改革法》举行全民公决。
如果公众投票通过,《联邦税制及社保财政改革法》将于2020年1月1日生效,瑞士各州随后须将新规则纳入其州税法。由于时间非常紧迫,一些州已提前修订并实施了新的州税法。例如,沃州将企业所得税税率从20.95%调整为13.79%,这一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生效;日内瓦州将企业所得税税率从24.2%降至13.99%,修订后的《州税法》将在2019年5月19日和《联邦税制及社保财政改革法》一同接受公众投票;巴塞尔城市州在2019年2月10日举行了投票,绝大多数投票人同意将企业所得税税率从22.18%降至13.04%。
(文章来源: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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