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4 08:44:01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办法》将逃避追缴欠税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标准由“欠缴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的”修改为“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共有9种情形,相关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将直接被判为D级,适用相应的D级纳税人管理措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根据2014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这些D级纳税人将面临多项惩戒措施:比如阻止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等。
纳入走逃失联企业
根据《办法》,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的,属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此前,这一标准为“欠缴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
国家税务总局特聘研究员杨默如向记者表示,这短期内将使被纳入黑名单的人数增多,但此举亦将提高当事人的纳税遵从度,长期来看将提升全社会的依法纳税意识。
恒大研究院研究员罗志恒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标准收窄确实会使被纳入黑名单的人数增多,但这种增加不意味着违法失信行为的增加,只是监管更加严格了。我国税制建设的方向是: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如果不强化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纳税人违法成本过低,税法的遵从度就会降低,不利于公平竞争。
此外,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还有八种情形。具体来看,包括: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00万元以上,且任一年度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虚开普通发票100份或者金额40万元以上的;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具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发票等行为,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走逃(失联)的;其他违法情节严重、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其中,“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走逃(失联)的”,是指检查对象在税务局稽查局案件执行完毕前,不履行税收义务并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的。
为减税降费腾出空间
上了税收违法“黑名单”有哪些后果?将受到哪些惩罚?
《办法》规定,“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将直接被判为D级,适用相应的D级纳税人管理措施。
据了解,纳税信用级别设A、B、C、D四级,对D级纳税人税务机关将在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出口退税审核、纳税评估等多方面加强监管。此外,根据《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严重失信主体实施阻止出境、限制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全部座位和其他动车组一等以上座位、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措施。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副主任何代欣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将税收黑名单与社会诚信连接起来,可以有效威慑偷逃税行为,限制高消费行为给逃税人新增生活和工作成本,这些人会权衡利弊,最终有助于引导诚信纳税。
记者注意到,11月底,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布了五例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对符合标准的石家庄港弘贸易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钝卓贸易有限公司、石家庄哆哺贸易有限公司、河北天一商贸有限公司、石家庄左祥商贸有限公司法人王某、米某、苑某、王某、施某进行布控,全年共阻止出境5人次。逐步形成了让失信纳税人寸步难行的强大社会氛围,切实形成让“黑名单”当事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为守法纳税人营造公平公开、公正透明、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全国政协常委、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连起表示,对成熟经济体来说,“黑名单”是非常管用的,纳税人一旦被列入“黑名单”,在很多地方就不方便了,日常消费、生活、企业正常运营都会受到影响。我国现在用联合惩戒的方式(处理“黑名单”成员),现在有十几个部门,以后的好处就是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罗志恒认为,这样的惩罚举措有利于优化税制建设及企业间的公平竞争,同时也为减税降费腾出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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