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8 13:20:33 来源:
无论经理选择哪个司法管辖区,启动基金都是一场战斗。对于那些具有交易背景并即将就职的人来说,荷兰是一个非常容易被忽视但有时却被忽视的地方。距伦敦城市机场仅一个小时的路程。
阿姆斯特丹在1611年建立了第一家证券交易所(称为Beurs van Hendrick de Keyser),并创造了有史以来的第一个资产泡沫,这是由于人们对郁金香的未来价值进行了激烈的投机活动,长期以来,阿姆斯特丹一直是交易的中心和创新。
作为一个司法管辖区,它在遗产和文化交易方面处于领先地位,从表面上看,它是最紧密地反映金融交易的企业家精神并进而管理对冲基金的一个司法管辖区。
荷兰银行(ABN AMRO)结算业务全球首席主管吉尔达斯·勒·特鲁特(Gildas le Treut)(如图)说:“这是任何其他纯基金管辖区所独有的。“荷兰市场是建立在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基础上的。这里有许多服务提供商,这些服务提供商绝对适合支持各种基金策略,并且能够适应新基金的需求。如果您查看所有托管人,管理人员和平台,他们非常擅长于满足基金经理的特定要求。”
对于那些想建立荷兰AIF的人来说,任命最佳服务提供商可以大大确保经理的长期成功。可以说,最重要的关系是与任命的主要经纪人。
在这方面,荷兰银行清算银行在市场上占有独特的地位。不同于许多一级大宗交易,它是一家专业的大宗经纪人,体现了荷兰的交易文化。专业一词很重要。荷兰银行清算并非旨在支持每种对冲基金策略。
正如le Treut所解释的:“我们专门为经理提供支持,这些经理的策略主要针对资产类别,即相对价值,CTA,数量,多头/空头股票。我们是继续为新兴经理人和新兴对冲基金提供资金和支持的少数几个一级经纪人之一。我说第一层,因为这不仅与名称识别有关。就清算量和市场份额而言,我们是最大的主要经纪商之一。这些经理人的运营效率和融资能力至关重要。”
荷兰银行清算银行的主要目标是有选择地与每一个与之合作的客户一起成长,并通过进入新市场来帮助他们提高竞争优势。
“大约30年前,我们一直支持早期经理,从专有贸易公司开始。这就是我们开发和专门定制风险管理系统的方式,该系统可以抵消资产类别之间的风险。目前,行业中只有很少一级的一级经纪人具有如此高的风险管理水平,并且愿意为新兴的经理人提供支持。”
多年来,荷兰银行清算行已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与荷兰对冲基金价值链中的所有不同第三方建立联系,例如存托机构,平台和基金管理人。这允许支持决定使用诸如Privium或Circle Partners等不同的基金平台的对冲基金,它们是荷兰对冲基金的非常专业的当事方,并且需要在交易执行和清算,投资组合报告,对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我们拥有一个开放的架构模型,并相信可以确保满足每位经理的特定需求的最佳选择。我们确保与这些第三方有适当的联系,以便投资经理可以自由选择其首选交易对手。这听起来似乎很明显,但需要付出很多努力。”荷兰银行(ABN AMRO Clearing)欧洲关系管理总理欧洲主管Delphine Amzallag说道。
Amzallag指出,在AIFMD之下,涉及的各方比运行传统离岸基金的参与方更多,因此ABN AMRO Clearing与各种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的合作相对简单,“因为我们是一个实体,我们拥有所有客户”一个系统中的资产。因此,在AIFMD下至关重要的信息交换要容易得多。保存人不必等待主要经纪人中多个法律实体在不同时间接收信息,我认为这是一个重要的优势。
在主要经纪业务范围内,关于作为单一法人实体运作的这一点不应被低估。
通常,银行拥有的主要经纪人是孤立地组织起来的。他们在一个法人实体中拥有期货,在另一个法人实体中拥有合成股票,依此类推。这意味着经纪人很难在股票和期货头寸之间产生冲销,而外汇头寸也可以用作货币对冲,因为可以想象涉及三个不同的法人实体。
le Treut说:“这是在同一法人实体下灵活组织的好处。”
他说:“我们在同一市场和我们自己的系统中对所有市场上的所有产品进行清算和风险管理。因此,我们能够跨资产类别产生抵消,并解释了为什么我们可以有效地支持大宗交易策略,例如套利,做市或HFT策略。”
例如,如果经理人对衍生品与股票之间的价格低效率产生了阿尔法,那么荷兰银行清算银行的风险模型将允许其抵消两个基础头寸之间的风险。
对管理者而言,这意味着他们不需要在不同的交易所为每笔资产的保证金供资。
“如果他们在两个不同的市场上交易两种不同的资产,则市场分别要求每种资产的初始保证金。我们从整体上看投资组合。作为主要经纪人,我们为两家交易所的保证金融资,并根据投资组合的实际风险向经理提供杠杆,而不是来自不同交易所的总定向风险。
勒·特鲁特(Le Treut)指出:“这是经理人在交易策略中享受更有效的资本配置,而不必在不同交易所过度抵押的一种方式。”
客户资产的清算和托管是荷兰银行清算所能提供的另一项好处,并且具有明显的吸引力。的确,荷兰法律规定了资产隔离。
“作为其DNA的一部分,荷兰银行清算行是清算人和保管人。实际上,资产是隔离的,以保护它们免受主要经纪人的破产风险的影响,” Amzallag说。
根据AIFMD,欧盟AIF的存款银行需要任命一级经纪人作为其次级托管人;这是该法规的一小部分,但很重要,因为作为指定的主要经纪人,它在次级托管级别必须非常高效。正如Amzallag所提到的,这意味着要进行所有正确的资产隔离,并与证券结算系统建立直接联系。
le Treut补充说:“我们已经与ABN AMRO Clearing建立了完善的子托管网络连接。”
“保管人和基金管理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作用。我们不与这些实体竞争。我们是独立的,我们不会试图迫使对冲基金使用单一的集成模型。通过专注于我们作为专业大宗经纪人的专业知识,我们使经理人可以选择他们偏爱的存管和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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