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8 10:07:19 来源:叩叩财讯
来源:叩叩财讯
导读:在第十八届发审委任期内,除了在2月5日宣布集体离职的5位发审委员外,还有另外6名发审委员在任期内以个人或工作原因离任,据叩叩财讯独家获悉,这些在任期内离任的发审委员除了少数已经离开证监系统外,大多数人皆因在任期内获得升迁而需回原证监局履新,不过,亦有一位堪称有史以来“任期最短”的发审委员,鲜为人知的是,其之所以离职,便是由于其从业项目在任期时遭监管处罚而不得已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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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纪沐阳@北京
编辑:翟 睿@北京
2021年2月4日,随着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江传媒”)的IPO申请正式获得证监会发审委的审核通过,这也标志着证监会发审委在2021年春节前的最后一场发审会圆满落幕。
正当证监会第十八届发审委顺利完成又一工作周期使命之时,一则多位发审委员集体离任的公告震惊业内。
2月5日晚间,证监会发布署名为【2021】3号公告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审委委员马小曼、周辉、马哲、黄侦武、周海斌同志因工作安排,不再承担发审委委员相关工作。
虽然在过去的一年时间里,第十八届发审委委员在任期中也有提出辞任的先例,但5位发审委员在任期内同时离任则在近年中皆尚属首次。
如果对IPO审核稍有关注的人,应该对此次集体提出离职的发审委员皆不会陌生,五人皆可算是发审委员中的“劳模”,在五人担任发审委期间,皆曾参加过超过200次发审工作会议,仅审核的IP0项目皆都超过百余起,也是目前第十八届发审委中最为资深的发审委员。
据证监会网站公布的发审会信息显示,周辉与黄侦武还刚刚在2月4日参加了浙江传媒IPO的审核,马小曼和周海斌最后一次以发审委员的身份现身发审会则是在2月1日分别审核杭州银行的可转债发行申请与红塔证券的配股,而马哲则是更早在1月28日的东瑞食品IPO审核中,为自己的发审委工作提前划下了句号。
五名发审委员集体离职,再加上外界为全面推行注册制落地的预期不断推进,由此引发业内也揣测不断,更有声音认为此举或意味着发审委内部将作出大的结构调整,甚至会影响到此后证监会对IPO的审核把控。
“五名发审委员集体离职,并不是因为发审委内部将作出大的结构调整,而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下称《发审委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叠加目前发审委面临的特殊情况,对超过任职期限的发审委员进行工作调整。”2月5日晚间,一位接近于监管层的知情人士向叩叩财讯透露,五位在当晚官宣离职的发审委员皆是由于“超期服役”,已经超过了《发审委管理办法》的任职期限时间。
正如上述所言,在第十八届发审委任期内,除了在2月5日宣布集体离职的5位发审委员外,还有另外6名发审委员在任期内以个人或工作原因离任,据叩叩财讯独家获悉,这些在任期内离任的发审委员除了少数已经离开证监系统外,大多数人皆因在任期内获得升迁而需回原证监局履新,不过,亦有一位堪称有史以来“任期最短”的发审委员,鲜为人知的是,其之所以离职,便是由于其从业项目在任期时遭监管处罚而不得已为之。
1)五位发审委集体离职
据2017年7月修订颁布的《发审委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审委委员每届任期一年,可以连任,但连续任期最长不超过2届。发审委委员每年至少更换一半。”
2017年9月,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发审合并后组建第十七届发审委,上述修订后的《发审委管理办法》也正是由该届起开始实施。
2018年9月,第十七届发审委任职到期,但由于候选名单等问题造成了推迟,直到2018年11月底,证监会才公布第十八届发审委员的候选名单,2019年1月23日,证监会才完成第十八届发审委员拟任人选公示,在同年2月初第十八届发审委员正式成立后,直到2019年3月12日,第十八届发审委的第一次工作会议才正式召开。
按照《发审委管理办法》发审委员每届任期一年的规定,实际上,早在2020年2月,第十八届发审委就应该期满卸任,但随着注册制在2019年的试水和不断推进,在IPO全面推进注册制的趋势之下和第十八届发审委或将成为最后一届发审委的政策预期之下,第十八届发审委则采用了增补委员的方式来代替换届之举。
2019年12月,证监会启动第十八届发审委增补委员工作,2020年4月,23名增补委员名单公示,同年5月7日,20位来自证监系统、会计事务所和律师的相关人士成功当选发审委增补委员。
“虽然十八届发审委未按照管理办法换届,但按照规定,部分发审委员的任期已经大大超过了规定。”上述接近于监管层的知情人士透露。
马小曼、周辉、马哲、黄侦武、周海斌等几位发审委便是按照《发审委管理办法》超期任职的发审委员。
马小曼另一身份为河南证监局综合业务监管处处长,周辉则为深交所上市推广部副总监,其余三人则有两人来自于律师事务所,马哲为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侦武为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而周海斌则是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五人中,周辉还曾作为第十八届发审委名单中唯一的“80后”已为市场津津乐道。
“发审委有一定的任期限制,是出于多方面考虑的,一来是长期担任发审委一职,不利于该职务所要求的客观独立性,容易滋生贪腐行为;第二相关的发审委员在原单位亦有职务,不能长期抽调出任专职发审委员。”上述知情人士表示,按照规定,2021年2月,又到发审委任期更迭之期,第十八届发审委亦超期一年,在目前因注册制改革推行的环境之下,虽然第十八届发审委将继续履职,但其中监管层将以更换“超期”发审委员的方式来保证发审会符合有关规定并延续审核的公正和独立性。
据公开信息显示,马小曼、周辉、马哲、黄侦武、周海斌五人皆为连续两届发审委的履任者,从第十七届发审委开始,五人至今已经连续担任发审委工作三年之久,而按照《发审委管理办法》规定,一位发审委员的连续任期应该是最长不超过两年。
斯时,在证监会第十八届发审会正式成立之初,共有6名第十七届发审委的发审委“老人”得以留任,除了马小曼、周辉、马哲、黄侦武、周海斌等五人外,还有时任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副主任的郭旭东,被外界视为“IPO掌门人”的郭旭东同时还出任发审委主任委员。
而早在2020年7月10日,证监会发布就发布公告称,郭旭东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发审委相关工作,被免去了发审委员相关职务。
2)离职者原由各异:有人高升,有人下海,还有人受罚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马小曼、周辉、马哲、黄侦武、周海斌等人并不算是真正的任期内离职,他们在任期期限内圆满地完成了自己的审核使命。”上述接近于监管层的知情人士表示,除了这五位在日前集体离职者,还有六位发审委员在任期内因各种原由请辞。
这六位在早前离任第十八届发审委委员一职的人士中,有五位来自于证监系统,一位来自于会计事务所。
在这些任期内离职的发审委员中,上述所提及的郭旭东的离职,应该是影响最大者。
虽然直到2020年7月,证监会才正式公布了郭旭东的离职公告,但早在2019年8月,叩叩财经便已经第一时间独家报道了郭旭东请辞证监会的消息。
郭旭东的名字对于许多上市公司而言可谓如雷贯耳,这位在证监会履职21年的司局级干部,近年来一直被外界视为证监会IPO审核工作中的标志性代表人物。其在证监会发行部掌管IPO发审工作多年,包括最新一届既证监会第十八届发审委在任在内,郭旭东曾担任过五届发审委员,是IPO发审委中名副其实、也是唯一一位“五朝元老”,尤其是在最近两届——第十七届和第十八届发审委名单中,郭旭东更是以发审委主任委员的身份位列各发审委委员之首。
2019年9月10日,郭旭东便正式从证监会离职。
一年多时间里,外界很难从公开信息中窥见郭旭东的去向,据叩叩财讯获悉,离职证监会后,郭旭东火速“下海”,以“顾问”的身份隐身于国内某新锐中型券商之中,负责其投行业务。
“除了郭旭东外,其余几位来自证监系统的早前离任者,大多数则是由于职务的突发升迁而告别发审会工作的。”上述接近监管层的知情人士告诉叩叩财讯,其中数位来自地方监管局的发审委,已经调任地方监管局的重要领导职位,需回相关单位履新并负责有关工作,不得不对其担任的发审委工作进行调整。
2020年7月,与郭旭东同时官宣卸任第十八届发审委委员的还有李世伟和陈国飞二人。
此前,在当选发审委员时,李世伟与陈国飞二人的职务分别为青岛证监局公司监管处处长和陕西证监局公司处处长兼法务处处长。
据叩叩财讯独家获悉,李世伟在离职发审委的同时由青岛证监局公司监管处处长调任为青岛证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而陈国飞也上任了陕西证监局党委委员兼副局长一职。
而在2020年11月23日辞任发审委的罗精晖,则在同年11月25日正式出任海南证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此前罗精晖则是以广东证监局投资者保护工作处处长的身份入选第十八届发审委。
除了上述来自证监系统的发审委任期辞任者外,还有一名特殊的发审委“离职”者,也是在此前离职的六名第十八届发审委委员中,唯一一位非证监系统者。
2020年8月14日,证监会发布2020年第55号公告,宣布第十八届发审委员党小安因个人原因向证监会提出辞任发审委员的申请,并获得证监会的批准,免去其发审委员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党小安,1975年12月出生,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2015年7月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专业。曾任陕西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总装分厂会计,现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值得注意的是,党小安是于2020年5月7日,证监会对第十八届发审委员进行增补委员时才刚刚入选发审委。
这也就意味着,党小安上任发审委履职才刚刚三个月,便告“离职”,可谓是有史以来任期最短的发审委员,而党小安任职发审委以来只一共参加了4次发审委工作会议,审核了1家企业的可转债申请及4家公司的拟IPO申请。
党小安缘何在上任仅三个月便匆匆提出离职了?
据叩叩财讯独家获悉,这或与党小安在当选发审委后突遭证监会处罚有关。
2020年上半年,江苏证监局对管辖区域内的部分投行项目进行检查,其中,在对扬州日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日兴生物”)IPO的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鉴证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了有关会计事务所和会计师在审核中存在诸多问题,包括审计证据不充分,部分审计程序不到位等。
对此,江苏证监局认定有关行为未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违反了《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
2020年7月23日,江苏证监局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日兴生物IPO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而党小安便是日兴生物IPO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证监会发审委员,作为IPO等资本运作的把关人,当选者要本身业务过硬且没有污点,但党小安作为审核者,自身却在IPO执业过程中存在审计不到位、不充分的问题,其继续担任发审委工作的权威性和说服力大打折扣。”上述接近监管层的知情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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