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3 10:08:30 来源:贝果财经
整治医疗腐败利益链:经销商难成挡箭牌
本报记者/高瑜静/北京报道
开年以来,多起医疗领域的受贿腐败案件公开宣判。新一轮面向药品药械采购浊流的清理运动,已然展开。
“有人一手把脉问诊,一手袖里吞金。”中纪委官网近日发文谈医疗领域反腐时,如是说道。在近年公开的上千起医疗领域的受贿案件中,此类“两手操作”屡见不鲜。受贿者既有医疗系统的“一把手”,也有各地临床试验机构、医药研究所及医院的科室负责人,还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
“为实现打开药品药械销售渠道、提高产品售价等目的,一些生产厂家的销售代表向医疗系统的工作人员输送回扣,往往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某地药品联合采购中心的一位业内人士对上述腐败乱象剖析道。
事实上,带金销售正是贿赂腐败案件频发的重灾区。据裁判文书网披露,原丽水市中心医院麻醉科主任雷李培利用职务之便,在药品、医疗器械及耗材的引进和使用过程中收受回扣331万余元,被严肃查处,判处有期徒刑7年;原泰州市中医院副院长曹春华,在药品、医疗器械及耗材的引进和使用过程中先后16次非法收取“好处费”104.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原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特检科主任伍文霞,收受医疗设备销售人员现金8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不过,《中国经营报》记者发现,受贿的医生被判罪定刑后,行贿利益链上的大多数药械生产商、经销商及销售人员却全身而退。
近年来,针对药品药械采购中腐败问题,监管部门从强化药品集中统一采购、实行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等多方面打出“组合拳”,力图斩断医疗领域腐败利益链。
跨国公司西门子、日立经销商涉案
在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做了14年的特检科主任后,伍文霞最终站上了法庭的被告席。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伍某霞受贿案”刑事裁定书显示,2015~2019年期间,伍文霞担任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特检科主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医疗设备销售人员贿赂累计85万元。其中,贿金主要来源于西门子医疗、GE和日立医疗三家医疗设备生产商的经销商。
以涉案的日立医疗为例,2013年12月16日,日立医疗(广州)有限公司与四川渊默科贸有限公司签订《代理销售协议》,授权四川渊默科贸有限公司为日立及阿洛卡品牌超声诊断设备“二郎神”(HIVISIONPreirus)在四川省的总包商。
2016年,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特检科因业务开展的需要,计划购置一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在四川渊默科贸有限公司做销售工作的杨某得知消息后,向伍文霞推荐日立“二郎神”彩超设备。
在招标工作开始前,为使杨某销售的日立“二郎神”彩超诊断仪能顺利中标,伍文霞利用职务便利,在特检科《医疗设备购置申请单》《(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购置论证报告》上推荐了日立(HIVISON Preirus)、西门子(AcusonS3000)、GE(VolusonE8),在向医院设备科提交的购买需求参数上引用了日立“二郎神”的相关技术参数。2016年6月,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委托四川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该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日立“二郎神”彩超诊断仪以214.5万元中标。此后,杨某为感谢伍文霞的帮助,送给其现金38万元。换言之,日立医疗卖出上述设备后,给伍文霞的回扣比例约为18%。
此外,2017年9月,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计划购置一台全身高档彩超诊断仪。伍文霞帮助四川合力达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西门子AcusonS3000彩超仪”顺利中标,收受了15万元贿金。四川合力达商贸有限公司,正是西门子医疗于2017年在成都、攀枝花、内江、自贡等地区指定的AcusonS3000、AcusonS2000等产品的特许经销商。
记者就上述事件致函采访西门子、日立医疗,截至发稿,未获回复。不过,记者从一位日立医疗四川分销公司的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日立医疗与四川渊默科贸有限公司已解除合作关系。该说法亦得到四川渊默科贸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的证实。
案发后,法院一审判决伍文霞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二审依然维持原判。
据业内不完全统计,过去10年间,被查处的医药领域的行贿、受贿案件超过3000件。其中行贿方的药企高管、经销商、医药代表等多以案件“证人”出现。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易利华受贿案的刑事裁定书显示,易利华利用职务便利,为东方药业、药品供应商李某甲等在医疗器械租赁纠纷处理及药品、医疗器械销售等方面谋取利益,累计受贿268.43078万元。该案审理期间,行贿易利华的东方药业董事长潘某作为该案证人,提供了证言笔录。药品供应商李某甲通过其证言笔录、悔过书,指认了易利华部分受贿事实。
经销商不再是挡箭牌
受贿者身穿白大褂,却闯不过“廉洁关”;行贿者从上到下,腐败利益链条环环相扣。
由此带来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医保基金大量流失等问题,加重患者就医负担,侵害群众切身利益。
为此,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药监局等多部门联合施策强监管,重拳整治医疗领域的腐败利益链。作为行贿第一环的医药代表,首当其冲。
中国检察网1月4日公布的一封起诉书中,被告正是曾担任江苏某药企医药代表的王某。起诉书显示, 2009~2019年间,王某向泰州市某医院销售江苏某药企的药品。为谋取竞争优势,王某先后16次送给该医院管理人员曹某某合计21.5万元。经监察委员会调查,王某涉嫌行贿罪。目前,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近日,全国多省市陆续发布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建设进展。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将给予回扣等有悖诚实信用的行为纳入评价范围。2021年后凡是涉及到在医药购销中给予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涉事企业都将会被纳入药械企业“黑名单”中。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明确,同一案件中累计行贿数额1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或单笔行贿数额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的将直接被评定为失信等级“中等”。累计行贿金额在50万~200万元或近3年内在本省范围内累计发生中等失信行为3次以上的将被列为“严重”失信;累计或单笔行贿金额达到200万元或近3年内在本省范围内累计发生严重失信行为3次以上,将直接被列为“特别严重”失信。
一旦被列入失信等级“严重”和“特别严重”的药械生产经营企业,之后企业产品将被取消挂网、投标和配送的资格。
不仅如此,药械企业还要承诺规范其员工(含雇佣关系)或具有委托代理关系的经销企业销售己方药品或医用耗材的行为,承担相应的失信责任,接受处置措施。
这也就意味着,未来一旦医疗器械销售或者下游的经销商出现失信行为,也都将直接追查相关企业,并给予处罚。
除药械生产商、销售商外,药品输送回扣利益链中的重要一环——医药代表,更成为监管重点。
近日,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的《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提出,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实施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等销售行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得鼓励、暗示医药代表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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