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9 10:07:21 来源:界面新闻
原标题:“解聘”董秘引发交易所合规问询,国盛金控(维权)的回复来了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见习记者丨刘晨光
因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保留异议签署,国盛金控(002670.SZ)财务总监兼董秘赵岑日前被公司董事会集体投票解聘,此举引来深交所的问询函,质疑其操作合规性。
界面新闻曾详细报道该事件,并梳理了该事件的来龙去脉,以及呈现了业界对该事的看法。详情请见《不寻常操作!国盛金控“开除”董秘遭监管问询,一切源于国盛证券并表之争,业界如何评判?》
12月18日晚,国盛金控回复了深交所问询函。回复函指出,赵岑于2014年8月入职公司(原华声股份)担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2015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在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由于赵岑的过往工作经历与公司坚持合法合规的经营理念相契合,因此公司决定继续聘任赵岑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国盛金控认为,在长达六年多的履职期间,其始终给予赵岑工作充分的信任和支持,同时赵岑作为公司内控体系的主要责任人之一,作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其为增强公司内控制度的有效性、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做出应有的工作成果。
不过,国盛金控指出,赵岑在沟通能力、投资者关系以及内部团队管理等方面也存在明显不足,尤其是近期工作中存在多次过失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认为赵岑不再适合继续履职。
对于解除赵岑董事职务的原因,国盛金控指出,一方面,赵岑披露了大量公司未经披露的财务工作内容及财务数据,该行为未尽到董事之忠实义务。
国盛金控披露了一个细节,即其关于解聘赵岑财务总监的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结束后,赵岑在公司董监高微信群内明确表示:“我完全接受表决结果和董事会决议”。但是赵岑在随后的《异议声明》中指责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违反《公司章程》,所做决议违反《会计法》、《公司法》,并指责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问题。国盛金控认为,以上指责与事实不符,缺乏法律依据,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损害公司利益。
另一方面,国盛金控认为赵岑自被解聘财务总监职务后,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公司各部门产生明显对立情绪,无法顺畅沟通,严重影响公司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氛围,其不再适宜继续履职。
对于赵岑被解除董秘职务的原因,除了上述提到之外,国盛金控还认为,赵岑存在董事会未知悉情况下,拟自行对外披露文件的行为。
国盛金控指出,今年10月30日下午及晚间,公司董事多次通过各种形式提醒和催促赵岑提供《异议说明》文件以确保按时完成公司三季报信披工作,但均未得到其答复;与此同时,赵岑却在公司董事会未知悉情况下,拟自行对外披露。未果后,赵岑才将其异议说明发给公司董事会。“赵岑未尽到董事会秘书应尽之忠实、勤勉、谨慎履职之义务,该行为也导致公司大部分董事对其失去信任。”国盛金控回复称。
综合各方面情况,国盛金控认为解聘事项合法合规性,不存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越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直接任免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在解聘后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此外,就在解除赵岑董秘职务之前不久。国盛金控证券事务代表方胜玲也递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问询函也提到了这个方面。
在回复函中,国盛金控表示,董秘一职暂由公司副总经理李娥代行。其表示,李娥自入职国盛金控以来,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对公司运营情况十分了解。其于今年9 月已参加 2020 年第 2 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班,已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此外,李娥会报名参加最近一期董事会秘书资格的考试,尽快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另一方面,国盛金控表示,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后,由其员工马涛担任公司证券事务助理,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马涛于2016 年入职,担任证券事务助理将近四年时间,对国盛金控运营情况、证券事务工作均十分了解。“李娥、马涛二人具备信息披露工作所需的经验及专业技能,本次董事会秘书解聘及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信息披露工作。”国盛金控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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