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3 21:35: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抗击新冠肺炎)新疆兵团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政策实施期限延至明年3月
中新网乌鲁木齐12月3日电 (记者 戚亚平)3日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消息:新疆兵团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政策实施期限再次延长,由2020年12月5日延至2021年3月31日。
据悉,为切实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新疆兵团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助力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新疆兵团财政局印发了《关于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相关政策的补充通知》,明确新疆兵团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政策实施期限由2020年12月5日延至2021年3月31日;小额信贷贷款到期已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体工商户可再次申请办理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因受疫情防控影响,导致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到期暂时不能偿还本息的,个体工商户可向团场(街道)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工作办公室及承贷银行提出延期还本付息申请,经团场(街道)、师市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工作办公室“两级联审”审核同意后,由承贷银行对个体工商户受疫情影响程度进行评估,确定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办理贷款延期手续。
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新疆兵团辖区共发放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5.59亿元,惠及8411户个体工商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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