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5 18:34: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济南10月15日电 (孙婷婷)山东济南探索建立公共数据管理“数据官”制度,通过公共数据开放,赋能企业发展,逐步构建政务大数据产业生态。同时,该市提出构建覆盖全市的大数据服务支撑体系,形成基于“城市大脑”的公共数据、社会数据融合应用体系,加强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应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济南市委市政府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市印发的《济南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济南市司法局局长谢圣仁介绍说,《办法》提出,各级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统一汇聚规范,将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中的可共享数据和可开放数据向市大数据平台汇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济南公共数据开放网直接获取无条件开放的公共数据。
“大数据在营商环境优化过程中发挥着支撑作用,但由于缺少立法支撑,很多工作开展难度大。”谢圣仁举例说,比如在数据提供方面,有的单位数据提供不积极,甚至拒绝提供核心数据;在数据使用方面,有的对数据缺乏有效监管,随意将获取的数据交给公司使用,存在数据泄露风险;在政务服务方面,有的以电子数据缺乏效力为由,拒绝减少纸质材料,还有的仅仅把数据作为核验手段,民众无法获得真正的实惠。
针对公共数据会涉及到一些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济南市大数据局副局长赵炳跃介绍说,该市制定了《济南市大数据平台公共数据调度办法》,规范了数据共享开放过程中的申请、审核工作流程,要求数据使用方在申请数据同时要签署《公共数据安全保密协议》,确保数据合规使用。
赵炳跃表示,济南市还搭建了公共数据安全监管平台,对大数据平台、基础数据库和重点应用场景进行全程监管,跟踪数据的流向。“一旦发现不恰当的应用行为,系统会自动进行预警,我们会采取包括限制、取消数据使用权限等一系列措施来进行防范。”赵炳跃称,济南将区块链技术引入数据共享开放过程中,实现了政府数据链上加密,个人(企业)数据自主管理,数据使用安全可控。
济南市大数据局局长张海灵表示,《办法》规定,发生疫情等公共突发事件时,为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应根据事件处置需要,及时将有条件共享或不予共享类的公共数据的共享属性临时性调整为无条件共享或有条件共享类公共数据。
据了解,《办法》明确了公共数据是指本市各级政务部门、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采集、产生的各类数据资源;公共企事业单位包括本市供水、供电、供油、供气、供暖、公共交通、运输、通信、教育、医疗、康养、邮政和其他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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