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1 13:16:29 来源:中新经纬
1日早间,国新办就芬太尼类物质管制进展及下步工作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反恐专员刘跃进表示,中国对芬太尼类药品的管控是非常严格的,不可能流入美国;美国内芬太尼类物质滥用问题,其自身原因是主要因素。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称,美国一直在指责中国是其芬太尼类物质的主要来源国,请问中方怎么看美方的这个指责?另外中方这次实行整类列管,您认为是否有助于解决美国这种关切?
对此,刘跃进表示,中国对芬太尼类药品的管控是非常严格的,合法厂家生产的芬太尼类药品从来没有发生过流弊,也不可能流入美国。中国执法部门曾经侦破过数起非法加工和向美国贩卖芬太尼类物质的案件,都是境内外不法分子相互勾联,以伪装、夹藏等方式通过国际邮包输往美国,但数量极为有限,不可能是美国的主要来源。美方的指责缺乏证据、有违事实。
刘跃进指出,美国内芬太尼类物质滥用问题,其自身原因是主要因素,包括四方面:
一是传统影响。美国内普遍存在滥用处方止痛药的传统,占世界人口总数5%的美国人消费了全球80%的阿片类药物。
二是利益驱动。大型药企为维持可观的经济利益,资助专家有倾向性地研究得出阿片类药物无害的结论,药店大力兜售、医师滥开处方,形成完整的利益链条。
三是监管不力。处方药管制不力,滥用者跨州开药和医生重复开药无从监管,医疗渠道流弊突出。
四是文化导向。对毒品危害宣传不够,一些人将吸毒与“自由”“个性”“解放”等标签挂钩,现半数以上的州又实行了“大麻合法化”。这些因素综合起来,造成了美国发生大规模滥用芬太尼类物质问题。
刘跃进强调,美国如果想真正解决其芬太尼类物质问题,还需加强其国内工作。首先是要弄清楚造成其国内芬太尼类物质大规模滥用的原因、滥用群体、芬太尼类物质来源和走私贩运渠道等情况,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对症下药,方能见成效。尤其要加强毒品预防教育,从减少需求入手,遏制芬太尼类物质滥用消费的扩散。在加大国内打击毒品犯罪力度的同时,务实开展国际合作,加强情报交流、线索分享和联合侦查,而不是一味指责他国。
此外,国家药监局副局长陈时飞补充到,中国在联合国框架下,对每一笔麻醉药品的出口都实行严格审批和控制,从现在来看,出口的量非常小,我认为我们现有的对麻醉药品包括芬太尼类药品的管制是非常有效的,措施是足够的。
陈时飞介绍,1985年,中国政府就已经正式加入联合国《麻醉品管制公约》,1987年原卫生部发布《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已经将芬太尼、舒芬太尼、阿芬太尼列入麻醉药品管理,中国政府对麻醉药品的管理项类非常严格,从科研到生产、流通、使用、出口,全程管制,科研必须经过立项审批;生产进行定点定量控制,固定生产企业,下达生产数量的指标;流通也实行定点流通渠道,严格控制,防止进入非法渠道,严防流弊。生产的环节、供应的环节和医疗单位使用环节,有非常好的衔接机制,确保不产生流弊。
(文章来源: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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