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2 11:00:15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吴晓璐
“就我个人观察,目前A股质押率是显著下降的。”近日,曲美家居董秘孙潇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A股股权质押情况,近日也有多位业内人士对记者做出类似表示。
1月28日,证监会召开2021年系统工作会议,部署今年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的六方面重点任务,其中一点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持久战。证监会提出,稳妥化解债券违约风险,加快推进“伪私募”等相关风险的分批处置,巩固深化股票质押风险处置成效等。
接受记者采访的市场人士认为,A股市场股权质押风险降低,打击“伪私募”“逃废债”等行为,有利于提高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也有利于强化上市公司股东对金融杠杆风险的认识。
“随着金融供给侧改革不断推进,A股市场内生稳定机制运转良好,系统性风险得以有效防范,价值投资正在逐步实现。”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A股整体股权质押情况
有所好转
证监会表示,去年,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化解取得实质性成效,债券违约、私募基金等重点领域风险总体收敛。
《证券日报》记者据中国结算及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截至1月29日,2546家上市公司存在股权质押,较2019年底减少526家;质押股票数量占A股总股本比例为7.37%,较2019年底降低2.11个百分点。其中,在高比例质押方面,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质押数量占持股比例超过80%的有326家,较2019年底减少110家。
对于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比例的下降,孙潇阳表示,第一,自2018年以来,金融监管部门就采用多种方式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第二,去年A股走势较好,上市公司股价普遍回暖,大股东股权质押风险得到一定化解;第三,去年再融资新规实施,上市公司融资能力增强;第四,去年得益于宏观调控政策,流动性较好。去年上半年,股权质押比例较高的公司大多已经通过引入国资、转让股权和融资,降低了公司股权质押风险。
“A股整体股权质押情况有所好转,控股股东高比例质押家数显著下降。”田利辉表示,这不仅反映了宏观上我国经济复苏的势头,而且反映了在场内外一致严监管的环境和态势下,微观上控股股东行为更为审慎。当前上市公司的股票质押风险化解正取得实质性成效,主要归功于审慎、严格和全面的金融监管供给侧改革。
上市公司携手股东
化解质押风险
中国结算数据显示,截至1月29日,曲美家居股权质押比例为18.37%,较2018年底大幅下降。谈及公司降低股权质押率的经验,孙潇阳告诉记者,此前公司大股东进行股权质押的目的,主要是补充上市公司投资资金。2018年,公司要约收购挪威奥斯陆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EkornesASA100%股权,耗资逾40亿元,部分为公司大股东借给上市公司的资金。
“2019年至2020年,公司和大股东一起采取多种举措,持续降低股票质押率。”孙潇阳告诉记者,第一,2020年3月份,公司引入张家港产业资本作为战略投资人,两位大股东转让了约10%的股权,股权转让所得资金用于偿还股票质押借款,大股东股票质押率开始下降。第二,2020年7月份,公司顺利完成定向增发,募资6.59亿元。此次定增募资用于偿还大股东借款,等于将先期投入予以置换。大股东进一步解除部分股权质押后,公司的股权质押率降至35%左右。第三,2020年曲美家居经营情况良好,使用经营现金流还款接近2亿元。第四,公司使用利率较低的银行借款充盈运营资金,继续偿还了部分股票质押借款。“通过上述四种方式,目前公司股权质押率降低到20%以下。”
对于股权质押,证监会表示,今年将强化场内外一致性监管,巩固深化股票质押风险处置成效。
“监管严控A股股权质押风险,具有多重意义。”孙潇阳认为,第一,股权质押风险降低,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股票质押风险一旦暴露,上市公司大股东将面临严重的财务问题,上市公司股价也会受到影响。第二,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对于股票质押会更加谨慎。第三,今年监管层收紧了股权质押的政策,包括要求券商对新增股票质押项目加强审核、降低上市公司大股东股票质押率上限等措施,并严控券商股票质押融资业务规模总量。这都是之前股权质押风险问题解决过程中得出的经验,随着政策进一步完善,未来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的开展将更加稳健、更加健康。
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A股市场质押风险缓解,亦可以进一步活跃二级市场投资。格雷资产副总经理、合伙人杜可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公司股权质押率的高低,会影响投资者的选择。“一般来说,公司的股权质押率较高,主要有两方面因素,一是股东变相套现,二是企业发展遇到困难,需要质押获得资金用来周转。但无论是哪种情况,反映出来的结果都不太好。当然,一种情况除外,就是公司确实遇到了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需要大股东质押股权融资,可以使企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加快推进
“伪私募”分批处置
在证监会近日公布的2020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中,永安信违反私募基金管理规定案在列。证监会表示,永安信(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违反规定,未对83只私募基金进行备案;单只私募基金投资者人数超过200人上限;将固有财产、他人财产与基金财产混同投资,受到行政处罚。
近年来,监管层加大对私募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断优化行业生态。《证券日报》记者据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截至1月29日,自去年以来,证监会及地方证监局对13家私募机构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66家私募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合计79家私募机构被罚。另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中基协)数据,截至2020年12月14日,中基协已累计公告1271家疑似失联私募机构。
1月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简称《规定》),全面总结私募基金领域风险事件的发生特点和处置经验,通过重申和细化私募基金监管的底线要求,让私募行业真正回归“私募”和“投资”的本源,推动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促进行业规范可持续发展。
另外,因《规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经营范围和名称提出明确管理要求,1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发布《关于做好私募基金管理人经营范围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登记注册机构做好私募基金管理人经营范围登记工作。
证监会表示,今年将加快推进“伪私募”等相关风险的分批处置,严格落实私募基金底线性要求,建立部际联动、央地协作的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加快推动出台私募条例。
田利辉认为,此次证监会系统工作会议关注私募基金运行,要求通过“建制度”和“零容忍”,防止部分机构或个人借私募之名行“乱集资”之实,扰乱市场。“需要指出的是,会议严打的是‘伪私募’,鼓励的是合规私募的健康发展。只有严惩了‘南郭先生’,防止劣币驱逐良币,我国私募市场才能够获得大发展。”
严厉打击
“逃废债”行为
近年来,债券市场违约现象也备受关注。
去年11月20日和11月27日,证监会先后对华晨集团、永煤控股及相关中介机构涉嫌债券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今年1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纪律处分决定书,对华晨集团及其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予以公开谴责。
去年12月份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打击各种逃废债行为。1月15日,证监会、发改委、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印发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工作规程的通知》,支持金融机构联合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与失信惩戒机制作用。
“在监管、政府和市场的共同努力下,个债违约得以有序处理,市场稳定运行。”田利辉表示,在债券违约问题上,监管部门能够尊重市场,尊重规则,不仅通过市场出清个债风险,而且防止个别企业借助市场出清来实现逃废债。通过市场化来处置债券违约,能够实现优胜劣汰,更好地优化资源配置。
证监会表示,今年将稳妥化解债券违约风险,加大债券市场基础制度和法治供给,优化债券违约市场化处置机制,加强统一执法,严肃查处“逃废债”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稳妥化解债券违约风险,中证鹏元资深研究员史晓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首先,需要理性看待违约风险。在一个相对成熟和完善的市场,违约是一种风险出清的方式,不能逃避违约而抱着“刚兑”思想,或用“一刀切”来隔离风险。第二,债务风险的化解需根据企业情况而定,对于低风险企业、因疫情而出现流动性危机的企业,在化债方式上,鼓励在公平、自愿的原则基础上选择市场化的方式,包括债券置换、现金要约收购等。第三,还需要加速信息披露制度、受托管理人制度、持有人会议等制度的落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非理性决策。
对于严肃查处“逃废债”等违法违规行为,史晓姗认为,可以一定程度上加强债务人的履约意识,促使其加强日常风险管理,同时,也对债券受托管理人提出更高的要求,需要对发行人的风险状况及时跟踪,同时督促发行人履行兑付义务。各方职责的加强,有利于提高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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