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5 17:15:07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记者刘晓旭】1月4日晚间,深交所向酒鬼酒及公司董监高发监管函指出,公司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自行对外发布涉及公司经营的重要信息,违反了相关规定。
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中指出,2020年12月28日上午,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上市公司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题为“2020酒鬼酒创造历史,2021酒鬼酒馥郁腾飞!”的报道,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下午召开了年度经销商大会,来自全国各地的一千多名经销商、新闻媒体及行业嘉宾出席,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财务总监程军在经销商大会上表示,公司销售目标是“突破30亿,跨越50亿,争取迈向100亿”。当日,公司股价涨停,此后公司股价持续上涨。
而根据公司前期披露的历年年度报告,公司2017年-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78亿元、11.87亿元、15.12亿元;根据公司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酒鬼酒2020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1.27亿元。
深交所在监管函中指出,公司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自行对外发布涉及公司经营的重要信息,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以及本所发布的细则、指引和通知等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时,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公共媒体发布重大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之前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酒鬼酒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财务总监程军在经销商大会上泄露公司的销售目标等未公开重大信息,违反了上述规定。
深交所表示,希望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及《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酒鬼酒近半年股价走势相当亮眼。在2020年3月24日,股价创下25.33元/股阶段低点后,之后股价开始上涨,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月5日,在193个交易日中,酒鬼酒区间累计涨幅为589.70%,同期大盘涨幅为56.30%。而自2020年12月28日该公司分别在上市公司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题为“2020酒鬼酒创造历史,2021酒鬼酒馥郁腾飞!”的报道后,公司股票当日涨停;至2021年1月5日仅6个交易日中,股价也一路上涨,最新收盘价为178.70元/股,区间累计涨幅为40.07%,同期大盘涨幅为8.07%。
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在接受环球网财经采访时表示:“酒鬼酒财务总监程军在经销商大会上表示销售目标是‘突破30亿,跨越50亿,争取迈向100亿’这样的规划,都属于信披违规。这半年来,酒鬼酒股价上涨几倍背后的原因,既有宏观经济的因素,也有自身发展的红利,但是更多的是外来资金以及游资对于白酒板块的关注。”
对于酒鬼酒的投资策略,国泰君安在2020年12月30日发布研报指出,中期来看,高端酒需求端稳定,“内参”系列酒的营销模式解决渠道推力问题,公司处于产品导入期,省外扩张较快。另外,酒鬼梳理见成效,价格体系稳定后,伴随投资活动持续修复,酒鬼增速有望回升。长期来看,高端扩容行业趋势,酒鬼酒面绝佳赛道,作为馥郁香型龙头有望确立第四高端品牌定位,而行业结构性繁荣依旧,酒鬼系列在省内有望凭借其高品牌认知及强势品牌运作收获更多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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