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30 18:36:19 来源:经济日报
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2021年经济工作中的八项重点任务,“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被列为其中一项,引发各界关注。
经过多年发展,从生产链到需求链,从制造业到服务业,从企业监管到社会治理,都有数字经济的身影。数字经济将分割的行业借助数字产业链串在一起,将分离的产业链通过高效的供需匹配啮合在一起,融合性成为数字经济的优势。而这种融合性的背后,伴随着资本扩张。
数字技术的研发迭代越来越需要外延性,而这种外延性需要资本的流动。数字经济的技术包含了大数据、5G等多种细分技术的综合应用,这些科技的研发需要一定的联动性,这个过程必然伴随着企业的投资。数字经济的跨界经营和合作也会带来资本的扩张。
虽然说资本扩张有利于串联起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然而,也带来了严峻的垄断问题。实际上,在这些行业融合、产业链整合的背后,是数字要素与传统生产要素的结合,根本上的要素垄断规律并没有改变,占据要素优势的企业仍然会获得垄断地位。而垄断将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降低市场效率,侵犯消费者权益,同时还会阻碍行业整体的创新进步,挫伤其他小微企业的积极性。
为了促进数字经济的健康、安全发展,我们需要对其进行反垄断监管,最为关键的就是对资本无序扩张的监管。在传统的资本监管中,由于分业经营,资本流动范围有限,资金监管较为容易,而数字经济的资金流动更具有广泛性和隐蔽性,还会伴随其他无形资产,比如信用,这些都降低了监管机构对于资本的控制力。
对资本无序扩张的监管要有前瞻性意识。当前,监管机构充分认识到未来可能面临的金融风险,采取了及时的措施。数字经济时代,资本扩张的速度和范围都显著增大,经常有人以“站在风口,猪都能飞起来”形容资本快速扩张的力量。因此,要加强前瞻性的监管,滞后的监管在数字经济时代有可能带来较大损失。
资本天然是逐利的,本身并没有好坏之分。有序、合规的资本扩张,对于促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政策面所持续支持推动的。我们应充分意识到,因噎废食并不是我们反垄断的目的。我们应当允许正常的资本流动,比如发展具有更加普惠性质的小微金融服务等,资本的有序流动才能更好地发挥数字经济融合性的优势。
除此以外,以竞争促监管的思路也值得我们借鉴。在进行反垄断监管、限制资本无序扩张的同时,可以进一步降低民间资本进入的门槛,增加市场的竞争程度,通过增加资本来源的多样性来削弱单个资本的影响力,从而起到分散风险的作用。
完善反垄断机制是发展数字经济的必然要求,而做好反垄断的关键在于对资本扩张的合理管控。只有提高资本控制力,健全前瞻性监管,才能进一步提升反垄断监管的效率,推动数字经济健康长远发展。(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盘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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