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9 12:35:33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长沙12月29日电(记者谢樱)记者29日从湖南省人社厅获悉,全省工伤保险将采取“五统一、一调剂”省级统筹模式,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统一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统一工伤保险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在基金管理上,实行市(州)级统收统支,在省级建立调剂金,用于调剂解决各市(州)和省本级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缺口。
湖南建立全省统一、可浮动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全省工伤保险一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分别按0.6%、0.9%、1.2%、1.4%、1.7%、2.1%、2.4%、2.6%执行。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工程建设项目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基准费率统一按工程合同总造价的1.8‰执行。各市(州)在统一费率的基础上,可根据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工伤保险费收支、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对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进行浮动。
截至11月底,湖南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819.40万人,基金累计结余87.51亿元。据测算,在不考虑减负降费和疫情期间减、免社保费等政策因素的影响下,采取全省工伤保险一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可确保绝大部分市(州)行业基准费率较现行费率标准明显下降,切实减轻用人单位和企业负担,并能够保持工伤保险基金略有结余,确保绝大部分市(州)工伤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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