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5 12:35: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杭州12月25日电(苏礼昊)记者24日从浙江官方于杭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下称《条例》)于当日经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据悉,《条例》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也系中国第一部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
此次《条例》明确了数字经济定义,并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
《条例》明确,数字经济是指以数据资源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新经济形态,这也是首次在法律制度层面对数字经济作出的明确界定。
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条例》规定在做好发展规划、建设专项规划的基础上,规定新建、扩建建筑物应当按照标准配套建设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与主体建筑物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时,针对通信基础设施在一些老旧小区落地难的问题,规定老旧小区改造应当配套建设通信基础设施。
针对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程度不够、数据质量不高等问题,《条例》明确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数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纳入公共数据管理的其他数据属于公共数据,应当按照公共数据管理要求进行共享和开放。同时采集单位对所采集公共数据的准确性负责,并应当根据公共数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核实、更正数据。
《条例》还提出,应当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和大型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培育形成大中小微企业协同共生的数字经济产业生态,支持企业创建数字经济领域创新创业平台;要求推广工业互联网、农业物联网应用,建设数字文化创意产业试验区,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完善各类园区数字基础设施等,以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
在治理数字化方面,《条例》要求,加强“城市大脑”和智慧城市建设,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乡村治理中的应用,加快数字教育、智慧医疗健康、智慧养老体系建设。同时,针对老年人数字鸿沟问题,《条例》要求按照优化传统服务与创新数字服务并行的原则保障老年人等群体基本服务需求,改善服务体验。
此外,为激励和保障数字经济发展,《条例》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予以固化提升,规定应通过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财政资金支持等方式加大数字经济发展支持力度;规定政府应加强产业链协同创新统筹协调,引导支持高校、企业等协同攻关数字经济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通过开设数字经济专业、课程以及共建实习实训基地等方式培养数字经济人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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