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3 10:07:22 来源:证券日报
原标题:新增专项债已发行3.55万亿元 释放多重效应
本报记者包兴安
今年我国推出3.75万亿元新增专项债,对稳定经济增长发挥出关键作用。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今年以来截至12月2日,新增专项债发行规模达35466亿元,除用于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部分外,完成已下达额度(35500亿元)的99.9%。
“新增专项债是更加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助力中国经济在短短两个季度内就实现增速由负转正,并继续保持有力的向上增长势头。”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同时,新增专项债使用范围不断扩大优化,在疫情防控、基建投资、公共服务、纾困企业、金融风险防范等领域发挥了多重效应,稳定了中国经济基本盘,为未来中国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据记者梳理,上述35466亿元新增专项债实际上是在1月份至10月份发行的,分月来看,1月份发行7148亿元、2月份发行2350亿元、3月份发行1331亿元、4月份发行693亿元、5月份发行9980亿元、6月份发行811亿元、7月份发行349亿元、8月份发行6307亿元、9月份发行4683亿元、10月份发行1814亿元。而11月1日-12月2日,无新增专项债发行。
目前,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良好,投向重点领域和重大区域发展战略。重点用于国务院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民生服务、冷链物流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七大领域,并积极支持“两新一重”、公共卫生设施建设中符合条件的项目。同时,重点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贸港建设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
张依群表示,今年建立了债券资金直达市县机制,严格项目和资金对接,加快了项目落地实施,从制度上缩减资金在途时间和转移挪用风险,为后续债券资金和其他财政资金管理提供有益借鉴。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3.75万亿元新增专项债额度中安排了2000亿元用于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财政部日前表示,经国务院批准,11月11日,已下达用于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的新增专项债券额度2000亿元,目前分地区额度已全部下达。
12月1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的《2020年广东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信息披露文件》显示,广东省将于12月7日发行首期100亿元新增专项债,用于支持郁南农信社(40亿元)、普宁农商行(37亿元)、揭东农商行(14亿元)和罗定农商行(9亿元)补充资本金。这标志着支持中小银行新增专项债发行将正式启动,后续其他省份也将陆续启动。
11月18日,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公告称,12月中下旬将发行50亿元新增专项债(待银保监会批复后发行);11月27日,山西省财政厅公告称,12月中旬,将发行153亿元新增专项债(待银保监会批复后发行)。
巨丰投顾投资顾问总监郭一鸣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今年新增专项债发行临近收尾,2000亿元额度用于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是一项探索和创新,同时通过对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能让其更好地服务于中小微企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张依群表示,明年作为“十四五”开局之年,地方债发行规模会有所调整,但总体政策应保持基本稳定,项目的衔接、投资的接续、经济的转型、基建功能的提升都需要一定规模的债券资金支撑,因此除特别国债等特殊要素外,整体债券发行规模变化不会太大,但债券资金使用的进度和质量效果还会得到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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