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8 21:35: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兰州11月18日电 (记者 崔琳)一份近日公布实施的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处罚“两轻”清单,明确了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在涉及从业人员、应急预案两类4种“减轻”处罚情形和涉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定)、危险物品车间场所与员工宿舍安全距离设置、生产经营场所或员工宿舍出口安全设置等3种“从轻”处罚情形,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容错支持”,进一步助推营商环境法治化。
18日,记者从甘肃省司法厅获悉,此次公布的甘肃省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减轻”和“从轻”两个清单,加之2020年6月公布实施的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在省级行政执法部门率先全面实施“两轻一免”清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适应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甘肃省司法厅介绍,在今年上半年市场监管和安全生产两个“免罚”清单先行先试的基础上,甘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及时印发《甘肃省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这既是加快复工复产的迫切需要,有助于消除疫情影响,拓展企业生存空间,激发市场活力,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又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现实需要,有助于优化改进包容审慎监管模式,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容错支持”;更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需要,有助于执法理念转变和监管方式创新,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该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充分发挥主导和主体作用,将行政柔性执法作为首选方式,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刚性手段与柔性手段并用,注重运用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和人性化执法方式,引导和促成行政相对人行为合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保障行政相对人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提升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
2020年底前,甘肃省级行政机关要对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设立的“从轻”“减轻”“免罚”情形,按照法定审核程序,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两轻一免”清单。
此次“两轻”清单,还通过包容观察、预警提示、容缺执法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和方式,教育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公平、公开、公正开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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