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30 21:42: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10月30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的《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30日对外公开。根据《办法》,核保险巨灾准备金按核保险业务承保利润的75%计算,从年度净利润中计提。计提标准与国际水平基本一致。
据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2019年,中国的核保险覆盖了国内所有的47台核电机组,保障的财产总价值达8000亿元人民币、人员涵盖2万多名一线工作人员,还为全球27个国家和地区的约400台核电机组及各类核燃料循环设施提供了再保险支持,发挥了保险行业共同为核电行业保驾护航的作用。
负责人称,现阶段,中国核保险经营主要存在两个突出问题:一是保险公司赔付资金积累不足,核保险保费盈利转化成保险公司利润,未能有效积累。二是核保险按一年期短期业务管理不能准确反映核风险的“长尾风险”特征。国内外经验表明,巨灾保险责任准备金制度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可行、有效手段。
据了解,此次《办法》针对当前中国核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构建了将核保险利润进行长期高效积累、专项管理和使用的准备金制度,进一步优化了核保险机制与核能风险特点的匹配关系,夯实了保险服务核能行业的基础。
核能行业安全水平高,事故概率低,而核保险整体规模小,赔付责任大,因此需要将不出险年份的承保盈余提留为准备金留存。《办法》要求核保险巨灾准备金按核保险承保盈利的75%计提,以最大程度地保证核保险承保盈余获得有效积累,提高核保险巨灾准备金的积累速度。
此外,核能设施尤其是核电厂从开工建设到最终退役历时数十年,有些甚至可达百年。为此,《办法》对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提出永久留存的要求。
谈及《办法》对核保险的积极影响,前述负责人称,《办法》实施有利于保险公司逐步累积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应对核巨灾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核保险经营管理更加规范、科学,进一步夯实核保险为核能风险提供长期、稳健保障的基础;保险公司为守护核安全贡献行业经验,保险与核能行业合作更紧密,跨行业核安全命运共同体基础更加牢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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