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4 06:35:05 来源:中国经济网
国企混改加速“拥抱”A股 15家上市国企已官宣“A拆A”
本报记者 杜雨萌
对于数量约占A股上市公司四分之一、市值占比超过三成的国资委系统控股上市公司来说,无论是从数量或是体量上看,“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性毋庸置疑。
国资委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10月12日,国资委系统控股上市公司共1024家,占全部A股上市公司的比重约为25.25%;国资委系统控股上市公司市值超20万亿元,占A股市场总市值比重超过30%。
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副局长谢小兵表示,尽管目前有很多国有企业已经上市,但也要看到,其在运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在此背景下,下一步,国资委将重点引导企业在优化股权结构和完善公司治理、优化产业布局和提高运行质量、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价值实现能力这三个方面下功夫,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15家上市国企
官宣“A拆A”
从10月9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来看,政策面在“支持优质企业上市”方面明确提出,要鼓励和支持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上市。同时,国资委在引导上市国企提高质量,特别是优化产业布局和提高运行质量方面再次强调,支持混改企业在证券市场上市。
西南证券研究发展中心宏观首席分析师叶凡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尤其是混改国企上市,可以为企业引入更多投资主体,让非国有资本进入公司决策层,进而将“引资本”和“转机制”结合起来。此举一方面有助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本投资效率;另一方面,有助于拓宽非国有资本的投资范围,降低市场准入限制。同时,在A股上市还可以引入外部监督机制,进一步激励公司管理层完善治理结构,提升创新动力,提高商业决策质量。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明确支持混改企业上市外,国资委还提出,对于一些已整体上市但企业内部业务较为复杂的国有企业来说,鼓励这部分企业通过分拆的方式实现上市。
华兴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庞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央企和地方国企在资金实力、营业规模、经营领域、资产质量等方面的优势较为明显,但从另一角度来看,业务的多元化往往也会使其“价值”被低估。不过,随着相关制度的逐步完善以及市场环境的持续优化,对于这类企业来说,通过分拆子公司实现上市不仅能减少“金字塔股权折价”和“多元化折价”等问题,还能进一步减少主要股东对公司治理的潜在风险。
《证券日报》记者据上市公司公告梳理发现,自去年12月份分拆上市新规落地以来,截至10月13日16时,共有45家上市公司发布了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的计划,而剔除2家已终止分拆上市的公司后,43家上市公司中共包括15家国企,占比约35%。
在叶凡看来,国企借助分拆上市,一方面有助于更好的引进细分领域技术成果,吸纳前沿高端的技术与思维,加快创新步伐;另一方面也能在“双循环”的新格局下吸引更多的资本,进而将国有资产的优势与市场化运营高效结合,起到1+1大于2的效果;此外,这也将有助于业务领域众多的国有企业进一步改变内部较为单一的考核体系,通过更加市场化的考核激励企业员工积极性,从而形成更加高效的管理和激励机制。
国企赴A股上市
“后备军”充足
事实上,推动混改国企上市不仅是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内容,作为下一阶段国企改革的“行动纲领”,其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中,同样占有重要地位。
据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透露,虽然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中没有对资产证券化率提出具体指标,但方向是毋庸置疑的。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当中,国资委已提出要通过推动国有企业上市以及围绕上市进行的各种改革,包括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在庞溟看来,鼓励国企、尤其是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上市,除了将有效提升其资产证券化率外,也有利于巩固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推进企业内部治理等情况;此外,还有助于增加A股市场优质投资标的,提升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和直接融资在社会融资规模中的占比。
据谢小兵透露,在此前国资委相继推出的“双百行动”“科改示范行动”等改革中,其实部分试点企业的改革方案就已包含了混改的内容,而这部分企业也是下一步推进上市的重点。
“近几年,国资委曾多次表态鼓励科技创新能力强、市场应用前景好的央企积极上市。尤其是今年启动的‘科改示范行动’,对于已完成改革方案备案的204户科改示范企业来说,更是主要分布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领域。”叶凡认为,这些国有科技型企业不仅是新时期深化国企市场化改革的重点领域,其所属的行业领域更是打造以“内循环”为主的先进产业链基础。
叶凡表示,考虑到国有企业需要服务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预计后续业务涵盖数字科技与技术服务、医药生物健康、新材料、新能源等行业的国有企业会成为A股上市或“A拆A”的重点;此外,一些产业链较长的基础设施行业、制造业、建筑业等也将成为上市储备池中的重点关注对象。(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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