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5 15:34:08 来源:光明网
市场主体,迎来更多简政放权“大礼包”
【来自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的报道】
企业名称登记更便利、开办时间再压减、生产经营审批再简化,我国商事制度改革将进一步深化——
市场主体,迎来更多简政放权“大礼包”
光明日报记者 陈 晨
“证照分离”改革在18个自贸试验区开展全覆盖试点,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通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全国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5个工作日以内,企业注销推行“一网通办”……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持续推进,市场活力被有效激发——截至今年7月底,全国登记注册市场主体总量达1.32亿户,其中企业4110.9万户,分别比去年年底增长6.7%和6.5%;今年1—7月,我国日均新增市场主体6.4万户,其中日均新增企业2.1万户,净增1.1万户。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推出新举措进一步做到门槛降下来、监管跟上去、服务更优化。商事制度改革如何再深化?9月4日,在国新办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唐军,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杨红灿、信用监管司负责人刘琳、质量监督司负责人孙会川进行了介绍。
全国企业开办时间将减到4个工作日内
谈到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化举措,唐军从五方面进行了概括。“一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区域和事项全覆盖。区域全覆盖是从原来的18个自贸区试点扩大到全国。事项全覆盖既包括中央事项,又包括地方事项,我们要出台全国版清单,把在自贸区试行的改革举措在全国复制推广,还要研究自贸试验区版清单,推出更有力度的新举措。”唐军介绍,二是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事。三是加大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力度,支持地方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四是简化市场监管部门的企业生产经营和审批条件,将建筑用钢筋等五类产品审批下放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强制性产品目录动态调整,简化内销产品认证程序,支持出口产品进入国内市场。五是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不管是全程网上办,还是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改革,都将提升企业开办的便利度。唐军透露,今年全国企业开办时间将减到4个工作日以内,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进一步压减。
从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角度来看,去年实施的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要求、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举措进一步提高了登记效率。“为推进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进一步提升企业名称智能化审核水平,下一步,我们将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提升企业名称数据质量建设,加快推进名称申报系统数据联网;健全企业名称登记制度管理制度规范,减少对近似名称的人工审核,推行‘企业自主承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名称申报服务。”杨红灿表示。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流程再简化
作为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对保障产品质量安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也成为一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经过2017年至2019年连续三年的改革,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已由2017年的60类压减到目前的10类,压减幅度达到83%,惠及企业25000多家。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作出部署,今年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将目前由市场监管总局审批发证的五类产品,包括建筑用钢筋、水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人民币鉴别仪、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全部下放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市场监管总局不再审批任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孙会川说。
孙会川指出,今年的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体现了三个特点:一是简政放权做“减法”,下放许可证审批层级以后,企业申请许可证的效率进一步提高,时间成本进一步降低,取证更加便捷;二是加强监管做“加法”,通过加大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强化企业质量的主体责任;三是优化服务做“乘法”,不断提高生产许可证审批效能。“我们还将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抓紧做好相关生产许可证审批的承接准备工作,确保接得住、接得稳。”孙会川透露。
“双随机、一公开”让监管“利剑高悬”又“无事不扰”
门槛放宽,监管跟上。作为减轻企业负担的新型监管方式,“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
刘琳介绍,今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15个市场监管领域的相关部门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针对涉及检查数量较多、频次较高的35大类、74个抽查事项,设定了联合抽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有效地减轻了企业负担。目前,各省区市都根据意见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和相关办法,建立完善了工作机制和工作平台。2019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共抽查企业207.9万户,占全国企业数量的5.98%。今年,考虑到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总体形势,双随机抽查比例调整为3%。
与此同时,企业信用分类风险管理也在积极推进,智慧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在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力度的同时,市场监管总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企业信用风险实行判别分类,并将分类结果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有机结合,针对不同风险类别的企业设定不同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实行差异化监管,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以来,企业普遍感到政府部门的检查次数明显减少,检查过程更规范了。我们将继续落实好各项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利剑高悬’的同时做到‘无事不扰’,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刘琳表示。
《光明日报》( 2020年09月05日04版)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 2018 今日中国财经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