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2 13:30:12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记者陈超】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电力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是开关电源,包括车载电源、通信电源、电梯电源等多类应用领域的产品。
据招股书披露,威迈斯最早成立于2005年,实控人是万仁春;2009年,蔡友良和杨学锋二人受让了威迈斯全部股权,但其实此二人所受让的股权均为代万仁春持有,直至2013年7月才解除股权代持关系。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万仁春先生在2000年3月至2009年5月任职于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任市场部总监。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电源系统、精密能源控制配电系统,与威迈斯存在较大相似性,威迈斯成立初期是否借助了艾默生的技术或客户资源?2009年万仁春所持威迈斯股权改由蔡友良和杨学锋二人代持,是否为了规避万仁春从艾默生离职时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对此,威迈斯称:“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在解除代持关系过程中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值得关注的是,招股书披露万仁春在2017年12月将其持有的威迈斯4.4%股权以176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秋建,另将其持有公司1.5%的股权以6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丰图汇瑞;同期丰图汇瑞还以1000万元的价格从威迈斯核心股东之一的刘钧手中受让了2.5%股权,另有自然人胡锦桥、洪从树也以相近的估值受让了威迈斯的股权。上述交易对应威迈斯的整体估值还仅为4亿元。
随后在2018年3月,万仁春、刘钧、蔡友良等人分别向扬州尚颀、同晟金源和韩广斌等外部机构和自然人出让股份,具体价格为1.4545%股权对应898.7067万元,对应威迈斯整体估值达6.18亿元,相比3个月前股权交易时的估值高出了50%以上。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丰图汇瑞的核心受益人为自然人王峰,此人还是北京北控工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
根据招股书披露,2018年3月,深圳市同晟金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尚颀三期汽车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通过受让股份和增资等方式,分别以4000万元和1500万元获得威迈斯6.15%和2.31%的股份。
同晟金源49.52%的出资额来自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捷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而上汽集团间接持有捷创投资99%的股份;同时,捷创投资和扬州尚颀的基金管理人均为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示,尚颀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冯戟,自1998年9月至2017年7月长期在上汽集团任职,并担任过上汽集团全资孙公司的总经理助理兼合规风控负责人。
值得关注的是,上汽集团一直都是威迈斯的前五大客户,但是在2017年上汽仅以3777.72万元的采购额位列第5大客户的位置,但是在前述两只基金完成入股的2018年,上汽对威迈斯的采购金额也随之飙升到18580.23万元,同比增长了近5倍,并一举成为威迈斯的第一大客户。2019年前三季度,上汽对威迈斯的采购金额已经达1.69亿元,与2018年全年相差不多;但是同期,上汽集团自己的经营规模却是在萎缩的,营业额同比下滑了13.25%。
上述数据指向上汽集团在2018年和2019年前三季度,以超过上汽集团自身经营规模增长的幅度,加大了对威迈斯的采购,这是否与前述两只基金入股威迈斯存在直接关系?威迈斯同样未做出解释。
此外,公开数据显示,上汽集团在2020年的业绩表现惨淡,6月份产销快报显示上汽集团全系统产品产量同比下降30.27%、销量下降30.24%,这也令人担心是否会导致威迈斯2020年业绩压力大增。对此,威迈斯在回复采访时表示:“公司与上汽集团合作属于双方正常的业务需求,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公司订单较为充足,在手订单覆盖情况良好。”
招股书数据披露,2019年前三季度威迈斯合并口径下的营业收入为5.7亿元,同期威迈斯母公司营业收入为5.67亿元,也即威迈斯母子公司整体的对外销售几乎全部由母公司来完成。但与此同时,剔除投资收益后,威迈斯合并口径下营业利润为6396.02万元,而母公司则为-181.63万元;也即实现了5.67亿元大额收入的威迈斯母公司,若不是来自于子公司的分红投资收益,竟然还是亏损的。
不仅如此,威迈斯合并口径下2019年前三季度结转主营业务成本为4.08亿元,而同期母公司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则高达4.87亿元,也即威迈斯母公司向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了将近8千万元的毛利润。
更细节数据指向威迈斯的核心子公司威迈斯软件,这家公司注册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仅为100万元,但是这家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实在不一般,2019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就高达6104.96万元。综合上述信息,指向威迈斯母公司通过集团内部交易,由威迈斯母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威迈斯软件进行大额采购,并在这一过程中实现母公司的真实利润向子公司转移。
威迈斯此举的原因是什么呢?就潜藏在税收政策方面。招股书披露,威迈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威迈斯软件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适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同时,威迈斯软件对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也即,威迈斯母公司通过内部采购将毛利润转嫁到子公司威迈斯软件身上,能够最大程度享受到软件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但在这一过程中,内部交易的价格是否公允,就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事实上,从2017年以来的财务数据来看,威迈斯母公司的营业利润,在扣除投资收益之后,基本没有累计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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