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1 15:36: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21日电 2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司长李金生指出,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应符合社会组织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不得超出活动的地域和业务领域,坚持非营利性原则。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1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政策情况。
会上,李金生指出,按照《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管理办法》和《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应符合社会组织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不得超出活动的地域和业务领域,坚持非营利性原则。
“不得向评选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在评选前后收取各种相关费用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变相收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营利性机构合作举办或者委托营利性机构举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奖项设置合理,评选范围和规模适当,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公正,评选过程公开透明。未经批准,不得冠以“中国”“全国”“国标”“世界”或其他类似的字样,严禁以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名义违规发放奖金。”李金生强调。
李金生表示,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业协会商会,由主管机关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等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加强对各类违规设奖颁奖的监督检查力度,我们建立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监督检查和违规惩处的长效机制。”李金生指出,今年2月份,人社部在门户网站开设了“表彰奖励”专栏,向社会公布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也开通了表彰奖励违规举报信箱,主动引入社会力量进行监督。同时,民政部也将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情况作为年检、评估和执法监督的重点事项,审计署也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纳入了审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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