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5 12:34:47 来源:法制日报
保险直播带货还需戴上制度“金箍”
不规范的在线保险销售行为,不仅扰乱了保险市场,也容易给保险纠纷埋下隐患
□ 冯海宁
各行业纷纷转战线上直播,保险业也不例外,企业高管和保险顾问纷纷走进直播间“带货”,掀起直播销售热潮。但直播卖保险潜在的违法违规风险已经引起监管部门注意,多地银保监局近日陆续发出风险警示。监管部门提示,消费者在通过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购买保险时,应格外注意产品资质、渠道和投保提示。
既然其他产品可以通过直播带货销售,保险产品自然也可以。保险直播带货,一方面可以助力保险企业和保险顾问在疫情防控背景下无接触销售保险产品,既有利于完成业绩,也能满足客户需求。另一方面,直播带货作为新的销售方式和销售渠道,由于可以拓宽保险产品的销售渠道,丰富保险产品的销售方式,本来就值得保险业尝试。
从保险直播带货实践来看,也有一定效果。比如,某保险公司创始人首场直播“带货”近1000万元,累计100多万人在线观看。再如,某保险公司总精算师直播“带货”,超过91万人在线观看,收获超4亿元保费。但从监管部门提示看,主流直播平台中部分保险平台和机构主体资质缺失且宣传内容失当,“带货”容易变成“带祸”。
据介绍,有的机构不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资质,却以咨询、规划或测评名义注册账号,违规开展保险营销宣传和销售活动;有的保险分支机构或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未经所属机构统一管理,擅自发布保险营销宣传短视频、直播。这种不规范的在线保险销售行为,不仅扰乱了保险市场,也给保险纠纷埋下隐患,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保险是一种产品,但与食品等消费产品有很大区别。例如,主播可以在线直观展示消费产品,但保险产品却无法实体化展示。消费产品在线介绍时,消费者一般都能理解,而保险产品专业性较强,合同条款纷繁复杂,一般消费者较难理解。所以只有对保险直播带货进行规范,才能避免某些机构或主播侵犯消费者权益、损害行业形象。
针对保险直播潜在风险,北京银保监局既要求辖内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在7月底前完成自查整改,而且还提醒消费者要做到“三注意”——注意资质、注意渠道、注意“保什么、不保什么”。这些提醒很有必要。比如注意“保什么、不保什么”,消费者就能对“得了病也能买”“什么都能保”等夸大保障范围的误导内容进行甄别,避免上当。
除此之外,笔者以为,对于越来越火的保险直播带货活动,还需要早日戴上制度“金箍”,即根据这种产品直播推销方式、渠道特点,量身定制监管制度和行业标准。去年底,银保监会下发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互联网保险经营规则、机构及人员管理、监管范围等方面均进行明确。这一制度让人期待。
然而,上述制度的实施版究竟何时出台却是未知数。在这种情况下,银保监会近日向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下发《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对最为关键的保险销售环节予以规范,令人欣慰。无论是相关政策还是相关制度或标准,都应该对保险直播带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科学地作出相应规范。
数据显示,互联网保险经历了爆发式增长。参与主体从2011年的28家增至2019年的133家;在2012年至2015年的4年间,保费收入增长近20倍。这说明“互联网+保险”成效显著。但2019年,银保监会接到互联网保险消费投诉共1.99万件,同比增长88.59%,是2016年投诉量的7倍。显然互联网保险只有规范了才能走得更为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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