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30 16:07:07 来源:新浪财经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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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工行建行先获发券商牌照?先试水债券承销?券业首席看试点影响:哪类券商受影响最小?哪类业务最受冲击
来源:财联社
记者 刘超凤
银证混业经营的可能性被市场热议,证监会发言人也对此作出了回复。从美国经验来看,银行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虽然业务层面已经非常成熟,但是在制度层面、监管层面仍然需要仔细研究。
哪家银行有望先受益于试点,当前坊间呼声较高的,是工行与建行。而从业务层面来看,投银业务试点或为第一步,承销交易所债券有望先行。
从今天券商股的盘面走势来看,与周一的“惊慌失措”大不相同,光大证券与兴业证券领涨,涨幅靠前的还有招商证券等,其中光大证券再以涨停报收,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混业经营对证券行业的分化影响。
从光大证券来说,作为光大集体体系下的券商,其核心优势是依托光大集团的股东背景,这本身是很好的资源与禀赋,下步战略发展,在于更好利用集团优势,提升自身发展能力。公司此前也有相关公开表述,“光大证券依托光大集团E-SBU生态圈发展模式和“三大一新”特色产业,坚持开放、共享、互联的理念,全面提升投行竞争力”。
有意思的是,无论是工行还是建行股价并不为其所动,建行小幅微涨0.48%,工行今日是除息日,股价微跌0.2%。
银行获券商牌照大猜想
据财新报道,证监会正计划向至少两家商业银行发放券商牌照试点。
6月2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目前没有更多的信息需要向市场通报,发展高质量投资银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发展决策部署的需要,也是推进和扩大直接融资的重要手段。关于如何推进,有多种路径选择,现尚在讨论中。不管通过何种方式,都不会对现有行业格局形成大的冲击。
实际上,国内金融业从上世纪80年代就试行过银证混业模式,后来风险、乱象逐渐暴露。1995年出台的《商业银行法》正式确定了商业银行不得经营证券业务。2015年修订的《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为银证混业经营预留了政策空间。
据财新报道,2015年就有过打破分业监管模式的讨论,证监会正式邀请并希望工行率先试点,相关讨论后因股灾偃旗息鼓。而工行曾在2018年年底向证监会上报过投行试点的方案。
以美国经验来看,美国经历了混业、分业再到混业的过程。受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及金融危机影响,美国国会1933年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正式确立了分业经营的制度,相当于建立了“防火墙”。后来金融管制逐渐放松,但是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仍存在明确界限。1998年,美国国会通过《1998年金融服务业法》,明确了金融控股公司可以同时拥有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的业务,金融业采用混业经营模式。2000年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实施细则)》,全面推进银行混业经营模式。
对于银证混业大猜想,“一方面,间接融资难以适应新的社会投融资需求,银行也要摆脱对存贷款的过度依赖;另一方面,金融市场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分业经营模式难以适应国际化竞争。”有非银分析师对财联社记者表示。
为什么重新考虑银证混业?
若果真向银行发放券商牌照试点,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认为是基于金融结构升级调整的考虑,他对财联社记者表示,“目前谈混业经营还为时尚早,因为现在的金融风险并不小。若给银行发放券商牌照,我认为不是尝试混业结构,而是试图通过银行增加直接金融的投资,来引发金融结构的相对调整。也就是说,从注重间接金融变为提升直接金融的比重。我们目前更需要的是股权类资本,从而降低杠杆,培育更多的企业。”
与此同时,银行的经营状况似乎并不乐观。“在利差不断压缩的情况下,银行的经营情况实际上在变差。之前银行大规模地绕开表外,加杠杆;2016年加强金融监管后,相当于把银行的表内表外业务都压缩了。目前银行存在比较大的问题:利润增不上来、负债端成本高、项目投资回报率低、坏账率高等,所以银行本身的风险不小,也急需扩展增收来源。给银行证券牌照试点,也是让利给银行的一种表现。”东北证券首席经济学家付鹏对财联社记者表示。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商业银行目前业务监管范围较窄,对商业银行的发展局限性大,而且商业银行对接企业资源多,又有资金优势,所以商业银行内部基本都附设投资银行部门,发放券商牌照试点,只是将这部分业务规范化、透明化,纳入监管。”
华西证券研究所非银分析师吕秀华表示,牌照放开是增强国内金融机构的竞争力,使得国内金融机构与外资机构同台竞技公平竞争的需要。监管屡屡提及打造航母级券商,更好地服务直接融资,服务新经济,向本身航母级的银行发放券商牌照不失为打造航母级券商的一种尝试。
申万宏源则表示,银证混业的首要目标是做大直接融资增量,做大直接融资总盘子对全行业都有正面效应。头部券商的未来明星业务——基于权益及其衍生品的大销售交易业务,预计银行短期内不会涉足。此外,当前券商在机制上相对于银行仍有显著更强的竞争力。
银证混业利好谁?
如果给银行发放券商牌照试点,对银行、券商会有什么利好或影响?沈萌表示,“利好商业银行,可以合法拓展利基更大的投行业务,因为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资源更丰富,未来更可以不用和券商分享。”
“若给银行券商牌照试点,那可能对银行有一些利好。头部银行即便之前没有券商牌照,但如果内部沟通机制比较顺畅的话,银行和它的券商业务的联系还是比较紧密的;有了牌照之后,相当于券商业务就直接纳入银行。”付鹏表示。
提及对银行、券商的影响,邵宇则表示,“银行会有更多的直接融资的业务机会,但更多的可能是对现有业务的调整,比如债券、股权发行的业务进行切割或平移。这对头部券商也有较大的竞争压力,头部券商可能会兼并中小券商,从而做大做强,应对银行所带来的行业竞争。”
相比之下,头部券商的部分业务,尤其是中小券商受波及较大。付鹏表示,“中小券商的压力就会非常大,以往中小券商都是找银行合作的。对头部券商也会有一些影响,尤其主营业务是在资管业务、经纪业务领域的,因为银行掌握了资金渠道,这两块领域银行可以快速切入。”
国泰君安也认为,券商行业受到的冲击可能会更大,其中“冲”在资金端,“机”在资产端。银行在客户资源、资产规模方面远超证券公司,银行获得券商牌照后,必将加剧市场竞争。一些传统证券公司的经纪、两融等牌照价值大幅下降,对于严重依赖牌照业务的中小证券公司冲击较大。而传统券商未来的竞争力主要在银行系券商较弱的资产端,定价能力是关键,具备产品创设能力的证券公司将会获益。
申万宏源表示,混业经营试点将成为券商板块加速分化的起点,利好头部券商:一是无差异化竞争力的中小券商加速出清,二是专业能力稀缺性使得机制优异券商投资价值更加凸显,三是在双向混业时代,预计券商资本金、客户资券经营掣肘、账户功能掣肘等将逐步取得突破,最终有机制、有能力、有准备的优质券商将迎来历史性战略机遇。
混业试点一旦启动后,申万宏源预计证券行业围绕头部、做强头部的改革政策将加速推进落地,头部券商若能紧跟政策东风,在权益及其衍生品业务上强化固有优势、打造难以被银行替代的专业能力和先发优势,此时就是券商行业内部分化、头部券商长期重估的起点。
监管是焦点
若银证混业成行,那么监管是重中之重。沈萌表示,“银证混业是跨部门监管,涉及多个主管单位,如何协调、堵住监管漏洞,需要仔细研究。”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履行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的综合监管。1992年10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成立,从国务院证券委的监管执行机构开始,职责范围逐渐扩大,最终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2003年4月25日,中国银行(维权)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银监会”)成立。2018年3月,银监会和保监会“联姻”,合并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银保监会”)。合并之后,银保监会的职能范围也扩大了,负责对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的监管和规范。目前,证监会、银保监会分开监管,同属国务院领导。
银证混业的业务层面已经很成熟。“如果银证混业的话,那么最大的问题是如何监管,目前银保监会和证监会也是分开的。具体到业务层面,其实已经非常成熟。关键在于账如何算,是并表还是分开?所以关键还是监管。”付鹏表示。
邵宇则表示,“银行主要是基于债权文化,证券公司主要是股权文化,这两种文化可以说是截然不同。那么监管通过什么标准来进行统一监管、避免套利,这是非常重要的。此外,商业银行需要股权文化去调整商业逻辑,如果有促进于金融升级转型、支持实体经济的话,那是值得欢迎的,市场也好,行业也好,都在等待着变化的窗口。总的趋势仍然是直接融资会上升,间接融资会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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