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30 12:07:05 来源: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
中华网酒业
中华网酒业讯6月28日晚间,泸州老窖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二股东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泸集团”)解除6400万股股份质押,占公司总股本4.37%。
值得一提的是,公告显示本次解除质押的日期为6月15日,而泸州老窖时隔13日(7个交易日)才对外公告。
为此中华网酒业致电深交所公司管理部,该人士回应:“我这边是负责董秘考试的,不负责这块。”
中华网酒业又拨通深交所交易监管部电话,相关人员表示:“股权质押这块是管理部负责,联系他们就行。”
当中华网酒业再次联系管理部时,该人员说:“你问监管部谁负责,直接联系ta就行。”
于是中华网酒业查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上市公司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准确地向上市公司作出书面报告,并配合上市公司及时、准确地公告。
且《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1.11.5也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披露。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截止公告披露日,兴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仍有6.96%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累计质押数量1.02亿股。
对此,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峰在接受中华网酒业采访时表示:“这种需要披露的,重大信息都是统一及时披露。及时一般地讲,就是两个交易日,这是证监会专门规定的。”
为进一步求证此事,中华网酒业联系泸州老窖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说,“我们现在正在准备股东大会,相关问题你发邮件吧。”
随后,中华网酒业向泸州老窖发送了采访函,截至发稿,未得到相关回复。
根据泸州老窖年报显示,兴泸集团为泸州老窖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24.99%的股份。
事实上,这并非泸州老窖第一次违反证监会相关规定。据公开资料显示,泸州老窖曾被证监会及公安机关问讯、整改、立案调查累计达5次。
2015年7月,泸州老窖因实施商品回购业务,未履行临时披露义务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2015年4月7日、5月13日泸州老窖接连收到深交所两封年报问询函,涉及存款计提坏账准备、品牌费用、现金流等十项问题;
2014年10月,因两处存款出现异常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2012年11月23日,因媒体报道可能存在偷税漏税行为收到深交所监管关注;
2007年11月因华西证券风险控制问题,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专项管理制度问题,关完善接待及推广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问题被四川证监局勒令整改。
不过自部分股份质押解除以来,泸州老窖股价并未发生太大变化。6月16日,泸州老窖开盘价90.88元/股,涨幅达0.14%,换手率为1.45%;截止6月30日发稿前报91.39元/股,换手率为0.52%,在这期间涨跌幅度为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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