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2 18:07:18 来源: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5月20日,广东证监局披露对赫旭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广州基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基金合同补充协议中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二是在管理多只私募投资基金产品过程中,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基金相关信息,且在已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五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根据《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赫旭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以及基金投资经理,对公司存在的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根据《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文/新浪财经 郝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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