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6 12:07:10 来源:新浪财经综合
NO.007环保与快乐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快速发展,有目共睹。虽然也有一些环境破坏的负作用,但大家也乐见近两三年雾霾日数的减低。因此,笔者很惊奇,24日听到,并在网上证实下述报道:有关部门介绍了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的“两降低一下调”政策,其中企业用电成本共计降低了590亿元(人民币,下同),油价实现了二连降。
电、气、油等能源依赖可耗尽资源,其生产与消费又有很大的环境破坏作用,从整个社会的观点,应该对其增加税收,提高它们的价格,使人们(包括企业)应用它们的成本提高,从而鼓励人们减少使用,以便达到减低环境破坏的程度,增加人们的快乐。
虽然说,在疫情期间,应该保证包括能源在内的重要物品与服务的供应,但不应该减低它们的价格。这样,使对它们的使用有重要作用时,人们能够使用;但在不很重要的地方,节省使用,以便达到环保的作用。要确保经济不受疫情的过度影响,可以采用其他政策,包括比较宽松的货币政策与比较积极的财政政策。即使要辅助某些物品,也应该选择环境破坏作用比较低的物品,而不是油、气、电等。因此,笔者认为,这个措施看来是违背正确指示的。不知道是不是笔者忽视了一些有关因素,希望有关方家不吝指教。
另一方面,对破坏环境没有征收足够的税,是否受到一些极端右倾的反对对污染征税的议论的影响呢?
国内著名的张五常教授于1990年7月,在科斯教授(Ronald Coase)获得诺奖之前,写过《我所知道的科斯》一文,重新刊登在2013年底,在张教授主办的追忆科斯的深圳会议时出版的手册《追忆科斯》(下称《手册》)。在此文的第4页,张教授叙述了一个在1960年春天,包括好几位后来的诺奖得主与其他非常有名的经济学家的‘经济学历史上最有名的辩论聚会’:
“科斯问:‘假若一家工厂,因生产而污染了邻居,政府应不应该对工厂加以约束,以抽税或其他办法使工厂减少污染呢?’所有在座的人都同意政府要干预 ― 正如今天香港的环保言论一样。但科斯说:‘错了!’跟着来的争论长达三个小时,结果是科斯屹立不倒。” (引自《手册》第27页)。“科斯反对政府干预污染胜了一仗” (引自《手册》第28页)。张五常教授关于上述辩论的叙述,也由诺奖得主GeorgeStigler (1985) 的回忆文章所印证,可靠性完全没有问题。
科斯的观点发表于1960年的Journal of Law &Economics。此文(Coase 1960)曾经很多年成为被引用最多的经济学文章,也是科斯的最主要两篇文章之一,可说值得半个诺奖。此文虽然也论述了一些正确与重要的观点,包括污染的两面性与科斯定理,但此文最主要的论点是批判庇古A.C.Pigou对污染征税的建议,也就是上述三小时辩论的内容。
科斯不用数学,也不用图形分析,只比较完全自由污染(全有)与完全禁止污染(全无)的两个极端情形。给定这个只考虑这两个极端的比较,科斯用合理的数字,有说服力地论证,完全自由污染可能比完全禁止污染好,或反过来,不能一概而论,必须看具体情况。科斯的这个结论,用来批评要求完全禁止污染的极端环保主义者,是成立的。然而,科斯却用它来批判对污染征收庇古税,这是错误的,因为他的结论,是基于‘全有或全无’的比较,忽略中间情形。然而,让人惊奇的是,在场的其他20名经济学者,包括好几位后来的诺奖得主,却在辩论后全部支持科斯,从原来的20对1票反对科斯,变成21对0票支持。
庇古以及包括我在内的绝大多数经济学者,并不建议完全禁止污染,因为这可能使生产几乎完全停顿,可能得不偿失(因此,应该保证能源等重要产品的供应);而是根据单位污染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污染征收污染税,或称庇古税(因此,不应该减低企业的用能成本)。这污染税并不会使污染减少到零的极端,而是使污染减少到其对污染者的边际利益和对社会的边际成本相等的社会最优点。当污染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很难估计时,对污染征收污染税的税率,可以根据通过清理或减排(abatement)投资来减少污染的边际成本的大小来决定。而且,根据这样的税率,污染税的收入会大于最优清理投资总量,使清理的资金来源也不成问题(详见拙作Ng 2004)。
由于科斯只比较全有与全无的两个极端,使他忽视了一个重要的不对称性。在自由污染的情形,最后一个单位的污染量,对污染者而言,其边际利益是无穷小的,而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却是很大的。这个不对称性使能够减少污染的庇古税是有利的。如果只比较完全自由污染与完全禁止污染,污染的利益与危害可能大致是对称的。由于科斯只做这个全有或全无的比较,使他以及其支持者忽视上述不对称性,而得出反对对污染征税的错误结论(Ng 2007,或黄有光2011)。
科斯的错误,一方面是方法论的问题,一方面是因为芝加哥学派过分强调市场的功能,反对政府干预。市场能够有效运行的地方,让市场工作,这是对的。然而,污染或环保问题,单单市场本身是不能有效处理的,必须政府的辅助,甚至世界各国合作来进行。
1960年那场大辩论,涉及许多后来的诺奖得主,为何他们会被一个显然错误的比较所误导呢?我认为,这一方面是他们过分支持市场,反对政府干预的右倾思想所影响。从他们这个错误,我们可以吸取教训,小心思想意识的误导。
科斯与张五常反对对污染征税的错误观点,在中国到近年都有很大的影响,其支持者包括著名的北大张维迎教授(详见:黄有光2015)。笔者以前在中国建议对汽车与汽油征收污染与堵塞税,就曾经被批评为忽视了科斯对庇古的批判。因此,认识这个‘全有或全无’的错误,是很重要的。
张维迎于香港《信报财经月刊》2014年12月号,发表了“市场失灵理论的谬误”一文(下称张文)。此文企图论证:“传统经济学有关市场失灵的理论都是错误的。第一,外部性[例如污染]并不是政府干预市场的正当理由,没有外部性就没有社会。”。
传统经济学对污染等的征税理论,是基于外部效应的概念。污染是负效应,是外部成本,因为污染者没有负担这个成本。张维迎认为“用外部性理论证明政府干预市场的合理性,或者证明市场的失灵,是完全错误的”(张文,第122页),道理是:张维迎问,“假如我开一间饭馆,我比竞争对手做得好,我把他挤垮了,这是不是外部性?这也是外部性。那我应不应该赔偿他?经济学家不会认为要赔偿他。那么为什么前一种情形[指环境污染]要赔偿,后一种情形不用?外部性理论没有办法回答这个问题。”(张文,第121页)。我们来回答这个问题。
显然的,张维迎的问题在于混淆金钱与实质外部效应。前者是通过对市场价格的影响而导致;后者是直接产生影响。这是课本的简单区分,例如:“这里的外部性概念仅限于实质real的外部效应,并不包括通过价格变化起作用的‘金钱的’pecuniary外部效应。例如,如果某些人大量增加对某一商品的需求,将会推动该商品的价格上升,从而使其他的消费者受损。但至少在没有扭曲的完全竞争经济中,消费者剩余的减少可以完全被生产者剩余的相应增加所抵消,因而这种金钱外部效应并未降低效率”(黄有光2005,第7.1节末端)。例如,张维迎的饭馆,对其竞争者造成损失,但却给消费者带来利益。可以论证,不考虑其他的扭曲,或其他扭曲的预期作用大致相互抵消[我说的第三优情形],利益大于损失。因此,不必要求张维迎的餐馆补偿其竞争者。
相反的,在实质外部效应的情形,例如工厂或汽车对空气的污染,会有严重效率损失。简单起见,不考虑良心效应或环保意识,假定每个行为者极大化自己的净效益。因此,最后一些单位的污染,对污染者的净利益接近于零,但却对受污染危害的人们造成重大危害,因而是没有效率的。因此,对污染征税,鼓励污染者适量减少污染是有净利益的。这是庇古税的精要所在。不过,如果完全禁止污染,像一些极端环保主义者要求的那样,则也会矫枉过正。
上述金钱与实质外部效应的区分很重要,因为大致上(忽略其他扭曲所造成的次优的问题)金钱的外部效应不造成效率损失,而像污染等实质外部效应可能有重大损失,甚至影响世界的生存可能性,非处理不可!
文献
黄有光 (2005),《福祉经济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张清津译.
黄有光(2011)。《从诺奖得主到凡夫俗子的经济学谬误》,复旦大学出版社。
黄有光(2015)。环保理论的谬误?与张维迎商榷,香港《信报财经月刊》,2015年2月,第455期,第131-133页。
张维迎(2014)。市场失灵理论的谬误,香港《信报财经月刊》2014年12月号。
张五常(2013)。《追忆科斯》,香港大学经济与金融系。
COASE, Ronald H. (1960). 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 Journal of Law &Economics 3, 1–44.
NG, Yew-Kwang (2004). Optimal environmentalcharges/taxes: Easy to estimate and surplus-yielding, Environmental andResource Economics, 2004,28(4):395-408.
NG, Yew-Kwang (2007). EternalCoase and external costs: A case for bilateral taxation and amenity rights, European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2007, 23: 641-59.
STIGLER, George J.(1985). Memoirs of anUnregulated Economist,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黄有光简介:
Monash大学荣休教授、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特聘讲座教授、澳大利亚社会科学院院士、牛津大学Global Priorities Institute咨询委员。
1942年出生于马来西亚。1966年获新加坡南洋大学(Nanyang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经济学学士学位,1971年获悉尼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1974年至1985年在澳大利亚Monash大学任副教授(Reader),1985-2012年任讲座教授(personal chair), 2013年后成为终身荣誉教授(Emeritus Professor)。于1980年被选为澳大利亚社会科学院院士,于1986年被选入Who’s Who in Economics: A Biographical Dictionary of Major Economists 1700-1986的十名澳大利亚学者与全球十名华裔学者之一, 于2007年获得澳大利亚经济学会最高荣誉—杰出学者(Distinguished Fellow)。受邀请于2018年到牛津大学作第一届Atkinson Memorial Le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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