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0 09:34:02 来源:经济日报
春节前后,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迅速蔓延,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很大影响。被疫情“抑制”的服务业受到巨大的冲击。要看到,这种影响不只涉及服务业,也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基础。因此,寻找相关应对之策,有着重要的意义。
建议实施强化金融支持、调整社保费率、延迟社保缴费、减免中小企业房租等措施。
春节前后,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防控举措致使人员流动和面对面服务面临严格控制。显然,这些举措对服务业发展的影响是最直接的。
被疫情“抑制”的服务业受到巨大冲击,影响的不仅是服务业自身,也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基础。因此,寻找相关应对之策,有着重要的意义。
减少中小企业损失
短期内受疫情冲击最大的行业当属服务业,尤其是交通、旅游、住宿餐饮、线下教育培训等行业。这些行业中,中小企业比例特别大。面对通常的经济危机和社会冲击,中小企业具有韧劲足、活力强、成本低等特点,比大企业更具生存能力。但是,中小企业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较大,本次疫情不仅提高了中小企业用人成本,而且在一定时期内阻断了中小企业的人员供应。中小企业能否挺过事关存亡的生死期,基本取决于疫情的时间长短。
众所周知,民营企业吸纳了90%以上的新增就业,民营企业里又大多是中小服务业企业。因此,稳就业最重要的方向是稳中小企业,缓解中小企业发展的困境。
为帮助中小企业减轻损失,共渡难关,建议实施以下举措。
一是在中小企业中所有可替代岗位推行“工作分享”制度。鼓励中小企业在疫情结束前在所有可替代岗位推行“工作分享”制度,即将工作任务根据阶段或任务量细分,将原来由1人承担的工作任务交由2人至3人来合作或接续完成,并相应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在疫情稳定后,视企业经营状况及相关政策决定退出还是延续相应制度。
二是尽快推出“弹性工作制”和“零工经济”的具体试点落实细则。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尽快推行采用“在家办公”“远程考核”,实施弹性工作制,并针对弹性工作人员的薪酬福利、社保和医疗保险等保障制度出台相关政策,加紧试点和示范推广。建议将弹性工作制推广为所有企业应对突发危机的候选工作方式,并形成相应的应急体系和常备应对方案,在日常适时组织企业或行业演练和预演。大力鼓励美团、阿里、京东、滴滴等大型互联网科技企业的零工经济模式在更多服务业企业推广和运用,鼓励劳动力通过零工模式增加就业和薪酬收入,并将“零工经济”与互联网经济一并纳入政策鼓励业态。
三是为在疫情防控中承担较大损失并存在资金风险的中小服务业企业予以财政补贴。截至目前,在交运、旅游、酒店等服务业中已出现了大量中小企业为保障疫情防控而承担了较大经济损失,它们在后续运营中面临较大资金风险。针对这类企业可根据上年度企业纳税以及此次实际损失情况,按照上一年度所缴纳税款的50%且不超过损失总额的20%给予财政补贴。
降低中小企业运营成本
成本影响利润,也决定了企业能支撑多久。因此,目前应该动用各种措施降低中小企业运营成本。
当前,最紧迫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并对减免小微服务业企业房租的企业实施税费优惠。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可在全国层面减免或减半征收1个月至3个月的房租。鼓励业主(房东)为中小型服务业企业租户减免租金,参照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减免,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同时,对上述为中小企业减免房租的业主(房东)在税费缴纳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或财政补贴。例如,给认证的小微企业减免20%房租的企业,减免其20%的企业所得税,该比例可按阶梯递增。
其次,要强化金融支持,纾解资金压力。资金是企业的生命线,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提高无还本续贷比例。中小服务企业的贷款利率下调10%至20%。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线上对接、远程服务等互联网手段,开通金融服务便捷通道,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开展线上顾问服务,鼓励中小型服务业企业转型创新。
在当前,财政政策也要做好“加减法”。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首先,建议中央支持地方政府设立“中小企业纾困基金”。该基金可向特困或特色中小企业发放定额、定人数的骨干人员保护性薪金。具体而言,即企业按一定比例上报企业在疫情期需要保护性慰留的骨干人员人数,基金方根据实情,对若干骨干人员发放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双倍的人才保护薪金。该基金可作为对受疫情打击最严重的中小企业的纾困基金。该基金还可用于中小企业的“转型研发”激励基金,鼓励中小企业在业务被疫情打击或摧毁时,进行创新研发、业务转型和市场探索。其次,从中央政府层面加快中小企业账款支付。由相关部委牵头,尽快组织政府平台公司、国有企业全面清理与中小企业的业务往来账款,加快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的支付账款,确保账款清偿率在2个月内达100%。
在做好加法的同时,也要做好减法。对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经税务机关核准,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关注用工和就业
相关部门也应关注用工与就业,避免出现“失业潮”。首先,调整社保费率、延迟社保缴费以降低企业成本。建议在以前社保费率降低的基础上,对2020年中小企业的“五险一金”费率再降低至少1个百分点,同时明确缓缴今年上半年的社保费。其次,返还失业保险费。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再次,对实施“留岗留薪”企业予以补助。对用工人员因疫情延迟返岗给予“留岗留薪”的中小型服务业企业,根据核定的“留岗留薪”人员数量,按照当地人均月最低工资标准的50%予以补助。
此外,要发挥守望相助精神,鼓励大企业从维护供应链、持久发展的角度出发,大企业与小企业手拉手共同面对一时的困难,扶一把、送一程。对下游因疫情导致存在较大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在延长付款周期、价格优惠或企业间低息资金支持。同时,就此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用以奖励大企业为小企业纾困、扶助和注资等行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魏 翔 夏杰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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