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1 12:36:00 来源:
时限已到。
亚星化学(600319.SH)曾在2019年9月2日收到过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寒亭生产厂区搬迁关停相关工作的通知》,当中要求公司生产厂区严格落实2019年10月31日前关停的时序要求。搬迁的逻辑是因为亚星化学生产厂区地处中心城区,生产的产品属危险化学品,周边商铺密集、居民众多,潍坊市人民政府即决定对公司位于寒亭区北海路以东、民主街以北的生产厂区实施搬迁关停。
11月1日,亚星化学披露称,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现有生产厂区已全面停产。公司表示,目前,针对现有生产厂区相关资产的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之中,将与潍坊市政府有关部门积极落实关于本次关停搬迁的相关补偿、安置政策,待相关补偿、安置政策明确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悉,亚星化学生产厂区将搬迁至潍坊市下辖的昌邑市下营工业园区,该工业园为山东省政府审批的化工园区,公司正在会同相关单位办理新厂区建设的前期审批手续并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公司将在新厂区首先实施5万吨/年CPE装置项目,并将根据实际需要积极推进其他项目的建设工作。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亚星化学鉴于公司生产厂区已全面停产,预计未来3个月内无法全面恢复生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4.1条第(二)款的规定,“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3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亚星化学认为,生产厂区关停导致触发上述规定的情形,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自11月4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由“亚星化学”变更为“ST亚星”,11月1日停牌一天。
毕竟搬迁工作不是小事,亚星化学在11月1日公告中,作出风险提示,称如首期5万吨/年CPE装置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可能将加大优质客户流失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同时,如未能在2019年度结束前与政府有关部门明确相关补偿、安置政策,或上述补偿、安置政策明确的金额不能覆盖相关资产减值损失,公司2019年度可能出现亏损。
资料显示,亚星化学主营业务为烧碱、聚氯乙烯、氯化聚乙烯及延伸化工产品的科研开发和生产、销售等业务,2018年净利润310.75万元,2019年前三季度净利润1954.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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