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2 12:50:27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有两部分,一部分是真正要离婚,但还有一部分只是政策性离婚。
10月21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审稿在第821条增加一款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同时,在该条第二款中增加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关爱的规定。
为何会提出“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关爱”?
以北京为例,北京统计年鉴(2019)显示,2018年,北京共有13.8万对登记结婚,7.4万对登记离婚,这使北京一年的登记离婚的数量对比登记结婚的数量再次超过50%大关,达到53.6%。
在2017年,北京有15.1万对登记结婚数,8.1万登记离婚数,登记离婚数/登记结婚数比例也为53.6%。
而仅仅在数年之前的2010年,当年北京的登记结婚对数为13.8万,登记离婚对数为4.4万,当年登记离婚数/登记结婚数比例为31.9%。
尽管这一数据并不等同于离婚率,但是它的上升从侧面说明了离婚率的高企。
“现在确实有一个趋势,就是很多年轻人会一冲动就去离婚。有一些人今天死缠烂打要办理结婚,明天一早就来说要离婚,这种情况偶尔我们也会看到。”广东省婚姻家庭建设协会秘书长、红树林心理咨询中心首席心理师叶英扬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不断上升的比例
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北京当年登记离婚/登记结婚的比例,就经历了“连续跳”。
1990年,北京当年结婚对数为9.3万对,离婚对数为1.47万对,登记离婚/登记结婚的比例为15.8%。而步入1995年,当年登记结婚的对数为8.55万对,登记离婚的对数为2.02万对,登记离婚/登记结婚的比例为23.6%。
步入新世纪的2000年,这一数据又快速上跳到33.2%,当年共有8.02万对登记结婚,2.66万对登记离婚。而到了2015年,这一数据就逼近了50%,并在随后的2016、2017和2018年都保持在50%以上,真正进入“两对登记结婚就有一对离”的时代。
叶英扬表示,离婚数据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的,一部分是法院判决离婚的,这两部分的数据结合就是最终的离婚数据。“从民政系统来说,我们不会单纯用当年的离婚与当年结婚的数据来对比,因为当年结婚的人,并不是当年就离婚。”
尽管当年登记离婚数量与登记结婚数量的对比,并不等同于离婚率,不过,这一数据的上升,也很明显的表现出离婚率的上升。尤其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这一数据不能下降,那么,最终北京的离婚率将逐步向50%逼近。
不过,在大城市中,还有另外一种离婚的原因:由于大城市有很多针对单身的“优惠”规定,一些人出现“政策性离婚”。
叶英扬指出,值得注意的是,离婚有两部分,一部分是真正要离婚,但还有一部分他们只是政策性离婚,所以很难说的。“因为有不少人是因为政策性离婚的。”
年轻人成“易放弃一代”?
10月21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这意味着,结婚年龄并不会被降低。而此前,出于刺激生育率的考虑,有专家提出降低结婚年龄的建议。
为何不降低结婚年龄?在这背后,也有一些现实的因素。
叶英扬指出,现在年轻人有一个趋势,一冲动就会离婚。“很多年轻人生活在一起,突然发现我们生活习惯不一样,我为什么要这样去忍让你?我不需要啊,所以就离婚。”
她认为,年轻一代离婚决策更轻易,观念也和以前不一样了。
红树林高级咨询师周丽明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目前很多婚姻都是1980年后出生的人建立的,这是一个少子化的时代,大家都追求自己人格的独立和自由,因此,也不愿意在婚姻中受太多委屈。
她同时指出,在一线城市中,很多人的工作繁忙。“一些人认为自己出钱就行了,对家庭的其他事务没有合作的意思,不会一起把这个家庭经营好,也不会考虑我需要付出一些什么,我需要调整一些什么,达到我跟双方都满意的这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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