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6 10:57: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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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猪用疫苗的科前生物正在闯关科创板。从业绩方面看,科前生物今年受“非洲猪瘟”的打击不小。此外,因公司在人员股权及专利方面与华中农大关系特殊,其中风险也受到重点关注。
科前生物成立于2001年1月11日,注册资本3.6亿元,实控人为陈焕春、金梅林、何启盖、吴斌、方六荣、吴美洲和叶长发七人。该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兽用生物制品研发、生产、销售及动物防疫技术服务的生物医药企业,主要产品是猪用疫苗和禽用疫苗。2017年,科前生物在国内非国家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市场销售收入排名第二、在非国家强制免疫猪用生物制品市场销售收入排名第一。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科前生物共取得31项新兽药注册证书,其中与华中农大合作研发取得新兽药注册证书26项,与第三方合作研发取得新兽药注册证书4项,独立研发取得新兽药注册证书1项,并获得多项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项。
据科前生物介绍,公司的拳头产品猪伪狂犬病活疫苗,使用了中国本土分离的毒株,毒株匹配性更高、免疫效果更好、更加适合中国生猪疫病的防控。2017年,公司的猪伪狂犬病疫苗销售量在全国猪伪狂犬病疫苗市场排名第一。
此外,科前生物是国内少有的能同时提供猪伪狂犬病活疫苗和灭活疫苗的企业,能为生猪养殖企业提供猪伪狂犬病整套净化方案。目前,公司已与国内大型养殖企业如温氏股份(300498.SZ)、牧原股份(002714.SZ)、正邦科技(002157.SZ)、扬翔股份、中粮肉食等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2016年至2018年以及2019年上半年,公司的营业收入规模分别为3.9亿元、6.33亿元、7.35亿元、2.87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6亿元、3.2亿元、3.89亿元、1.55亿元。
从今年上半年业绩看,营收和净利润均远不及去年的一半。显然,科前生物的经营受到“非洲猪瘟”的直接影响。
2019年以来,全国共发生非洲猪瘟疫情44起。截至8月末,根据农业农村部网站信息,我国生猪存栏数较去年同期下降38.7%。“非洲猪瘟”是一种急性、出血性、烈性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将其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该病也是我国重点防范的一类动物疫情。“非洲猪瘟”的特征是发病过程短,最急性型和急性型感染死亡率高达100%。
科前生物称,猪用疫苗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猪用疫苗行业业绩受到下游生猪养殖行业诸多因素的影响,其中生猪价格周期性的波动和生猪偶发性疫病的发生,均可能导致公司业绩的波动。“偶发性的生猪疫病发生,如2018年爆发的‘非洲猪瘟’,或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可能导致养殖户补栏意愿下降,生猪存栏量减少,从而对猪用疫苗的销售产生不利影响,情况严重时会导致公司业绩出现下滑。”
科前生物与华中农大有莫大的关系。
首先,目前公司有18名股东,其中,华中农大通过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华农资产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陈焕春、金梅林、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吴斌、叶长发、魏燕鸣、刘正飞、曹胜波、周锐等11名自然人股东为华中农大现任教职员工或曾在华中农大任职。按照科前生物的说法,上述股东的出资行为及公司历次股权变更行为均已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或取得主管部门的确认批复。上述11名华中农大教职员工的持股情况均已取得华中农大的同意,符合教育部、科技部等相关部门以及华中农大关于党政干部、大学教师、职工在外兼职、创业的相关规定。
其次,科前生物目前取得的31项新兽药注册证书和43件专利中,有26项新兽药注册证书和16件专利为公司与华中农大通过合作研发取得。
报告期内,科前生物与华中农大新签署协议合作研发的项目共计20项,其中12项研发项目正在进行。除合作研发的产品外,科前生物还通过技术实施许可的方式取得华中农大猪伪狂犬病灭活疫苗、猪伪狂犬病活疫苗(HB-98株)两项技术成果使用权。甚至连厂房,科前生物目前正使用的也是位于狮子山街1号的华中农大厂房。该厂房被主要用于鸡马立克氏病活疫苗(814株)产品的生产。技术上如此依附于华中农大,科前生物在报告期内,与华中农大合作研发取得新兽药注册证书产品及技术许可产品所产生的收入占发行人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2.69%、83.68%、80.11%和75.67%。
如此复杂的关系,使得科前生物与华中农大之联系一事,成了监管层问询的重点之一。科前生物在说明书中,也单独将“与华中农大相关的风险”列在“风险因素”的第一大类。
界面新闻记者看到,科前生物总结有4条风险,第一个是合作研发的风险,如果华中农大与公司终止合作关系、改变合作模式或者背离合作宗旨,将对公司产品研发不利;如果未来因该等共有知识产权权属事项产生纠纷,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如果公司是通过竞争性谈判取得与华中农大合作研发的项目,则可能需要支付较多的研发费用。
这之外,科前生物还总结了华中农大相关人员在发行人处持股、任职的风险;华中农大将共有技术成果许可第三方使用可能导致产品竞争逐步加大的风险;华中农大厂房移交后可能导致少量产品无法顺利生产的风险。
2019年5月5日,科前生物及徐高原收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原告徐宏书与被告科前生物、第三人徐高原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件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原告徐宏书在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为:1、依法确认原告(徐宏书)在被告(科前生物)持有2%股权(持股数720万股);2、判令被告(科前生物)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最终,在2019年5月13日开庭之时,原告徐宏书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裁定“本案按原告徐宏书撤诉处理”。
这起纠纷的源头要从2010年说起。
2010年4月20日,科前有限(科前生物改制前)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852万元,其中以盈余公积转增153.99万元,以未分配利润转增1650.71万元,股东徐高原以货币资金增资47.3万元,科前有限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2365.3万元。此次徐高原47.3万元的现金增资来源于委托人徐宏书提供的自有资金。根据徐高原与徐宏书于2010年5月11日签署的《委托持股协议》,徐高原2010年现金增资的47.3万元系由徐宏书实际出资,所形成的2%股权系代徐宏书持有。
由于此次增资价格低于科前有限当时的每股净资产账面价值,并且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和备案程序,导致国有股东的股权比例发生变化,不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科前有限于是聘请资产评估机构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科前有限在此番增资前的净资产进行了追溯评估。最终,华农资产公司和科前有限制订了整改方案,此次现金增资的自然人股东需向公司补缴增资价款507.76万元,并另行补缴资金占用费。
因徐宏书本人未能补缴上述款项,2012年7月17日徐高原与徐宏书签署《关于回购代持股份的协议》,徐高原出资280万元回购徐宏书在科前有限47.3万元的出资额,协议生效后徐宏书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系。徐高原后于2012年7月17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徐宏书及其妻子支付上述出资额转让款,并且已在2012年4月18日向徐宏书支付了委托持股期间该部分股权获得的分红款项8万元。
按理说此事已算了结,没想到在科前生物冲击科创板之际,又出现前述的剧情,本以为的剑拔弩张结果又戛然而止,令人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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