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01 18:18:31 来源:新京报
10月1日起,《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等新规正式实施,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应征得收件人同意,银行代理保险产品材料不得出现“存款”“储蓄”等字样……这些新规与你有关!
10月1日起,《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开始施行。根据规定,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若收件人不同意,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
《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各类保险单证和宣传材料在颜色、样式等方面应与银行单证和宣传材料有明显区别,不得出现“存款”“储蓄”“与银行共同推出”等字样。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10月1日起,取消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要求。进口商应当负责审核其进口预包装食品的中文标签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自10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参照本办法关于网络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规定,对自动售卖机、无人超市等实施抽样检验。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自10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以显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儿童监护人,并应当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保健功能目录规定了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范围。同时对纳入目录的原料所应符合的要求,做了明确规定。
新京报记者程平陈维城编辑徐超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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