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4 09:02:00 来源:时代周报
在国资划转社保经历了漫长的近两年试点后,财政部等五部门的一则通知,则将划转工作推上了快车道。
9月20日,财政部、人社部、国资委、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中央层面,具备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确有难度的企业可于2020年底前完成;地方层面,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划转工作。
这意味着,在未来15个月的时间中,被纳入“国资划转社保”范围的中央和地方国企将基本完成划转。
如果全面划转资金到位,规模相当可观。去年10月,国务院首亮国有资产“家底”:截至2017年,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83.5万亿元,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41万亿元。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预计,按照10%的划转率,可划转总额将近10万亿元。
“部分国资划转到社保基金,对国有企业来说是国资改革的重要一步。”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刘向东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国资的分红纳入社保框架后,社保基金将获得重要的资金来源,对于部分地区存在的社保资金缺口将起到缓解作用。
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划转
《通知》提出,中央层面,具备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确有难度的企业可于2020年底前完成,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待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完成后予以划转;地方层面,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划转工作。
刘兴国分析,“确有难度”可能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国有产权关系目前尚未完全理顺,导致无法确定应划转产权数量,需要先行完成产权明晰;二是部分企业股权大量质押抵押,部分经营不善的企业的股权被司法冻结,短时间内无法实施股权划转;三是不排除存在有长期亏损,需要破产重整的情形,这类企业可能需要等到破产重整结束后,再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划转。
2017年11月,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决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划转对象为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
但从近两年的进度来看,国资划转社保进展缓慢。今年6月,审计署公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3月底,已划转23户央企国有股权1132亿元充实社保基金,不到拟划转国有股权的10%;地方仅有安徽、新疆、云南、四川4省区出台了本省区国资划转社保方案。
今年5月各地养老保险费率统一降至16%之后,局部地区养老保险收支压力增大。为了增强社保基金可持续性,7月1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开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和金融机构的10%国有股权,划转至社保基金会和地方相关承接主体,并作为财务投资者,依照规定享有收益权等权利。
财政部资产管理司司长陆庆平7月19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近期,还将对35家中央管理企业实施划转,预计中央层面59家企业划转国有资本总额6600亿元左右。地方层面,除上述四省区外,7月30日,江西省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江西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明确了划转范围、对象、比例、程序和承接主体等内容。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考虑到划转试点工作基本完成,积累了经验,全面推开划转工作的条件已经具备。但由于划转涉及面广,企业情况复杂,实施中遇到一些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的事项,此次明确了相关企业的界定标准,多元持股企业划转方式、划转工作办理、划转国资管理、税费处理、与原国有股转(减)持政策衔接等。
分红为主,运作为辅
今年以来,国有企业收入利润均有大幅度增长,这为股权划转社保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数据显示,1 7月,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营业总收入344700亿元,同比增长7.7%;利润总额21366.2亿元,同比增长7.3%。
刘兴国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预计,全面推开以后,划转给社保基金的国有资产总量将大幅增加。“如果所有国有企业都根据要求严格按规定比例划转,按照当前国有资产总量,排除掉部分产权不清晰,以及长期亏损缺乏划转意义的资产,可划转的量应该有将近10万亿元的水平。”
不过,各方对于国资划转社保的规模估算不一。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划转国资的规模会在3万亿 5万亿元之间。中金公司则按照2017年底我国国有资本净资产87万亿元推算出可以划转8.7万亿元。
但不管规模如何,国资划转社保还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这轮国资划转社保,要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与2020年年底前全面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时间节点保持一致,这为养老金的全国统筹奠定了基础。” 董登新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国资划转社保到位的话,对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将提供庞大的资金支持,相当于“手中有粮,心里不慌”。
划转国有股权获取的收益应如何管理和使用?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划转后,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获取收益的方式是“分红为主,运作为辅”,也就是说,国有资本的收益主要来源于股权分红,专项用于弥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同时也可以通过国有资本运作获取收益,但要履行3年以上的禁售期义务。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强调,现阶段,考虑到划转后国有股权将开始产生收益,为了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在划转国有资本运作管理办法出台前,划转国有资本产生的现金收益可由承接主体进行投资,投资范围限定为银行存款、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和对划转对象的增资。
刘兴国认为,随着国有股权划转的加快推进,社保基金将得以进一步充实,部分地区存在的社保资金缺口将有所缓解。而且在划转完成后,可相应减轻社保基金征收压力,从而为逐步降低社保缴费比例提供空间,对降低企业用工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国有股权的划转,也会对国有企业的经营产生直接影响,推进国有企业规范运营、倒逼国有企业改善经营绩效方面发挥积极影响。”刘兴国进一步认为,为了更好充实社保基金,可能还会倒逼国有企业适当提高现金分红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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