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4 06:00:33 来源:时代周报
9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央企公司制改制全面完成。这表明央企整体从全民所有制转型到与市场经济相融合的企业制,这一成果来之不易。
本轮国企改革以来,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层面,国家国资委今年出台了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方案、授权放权清单等改革文件,进一步下发企业经营权。
综览全局,央企制度全面对接市场经济已经初步完成,但激发企业活力的细致改革处在啃硬骨头的阶段。笔者认为这个层面改革的关键是企业治理结构改革,焦点是央企董事会制度。
目前国资委旗下97家央企均具有一家以上境内外上市公司,且多数主营业务上市,上市公司按照《公司法》和有关法规要求建立了较规范的股、监、董、管层等治理结构,但仍存在的问题是:
首先,国资委是央企的唯一股东或大股东,通过建立“三重一大”的报告制度替代央企股东会、甚至董事会的角色,管得过多、过细,企业决策机构沦为办事机构,缺乏经营自主权。这里关键问题是国资委和所属企业责权利界限不清晰,造成监管边界不稳定,多年来很难形成稳定的监管模式。
其次,社会股东很难形成有效的内部制约力量,上市国企虽然拥有为数众多的社会股东,但这些社会股东很少能联合成有力的资本力量参与国有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国企在上市融资后,除非有新的融资需求,外部股价变动或市值变化对企业考核和人事决策不具有关键或重要影响,很少能让出资者和经营者有切肤之痛,企业经营与股价波动是两张皮,缺乏直接关联。
最后,央企董事会制度偏行政化。从治理结构来说,董事会是企业决策机构,董事会人选和议事规则应严格按照市场规则和效率目标组建。事实上国企董事会人员多从官员和企业经理人员中产生,而不是真正从市场选聘,对于央企来说,董事会人员应有相当比例在全球范围内市场选聘,不合格者建立末位淘汰制度。
如何进一步激发央企经营活力,笔者认为产权改革是激发活力的重要源泉,国企产权结构的现代化、多样化,才能创造出符合现代技术和市场发展的企业制度。
而国企董事会制度改革和混改试点是现阶段国企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的关键所在,需要高度关注和有效率推进。正如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18日在新闻发布会强调的,混改成为了国企改革重要突破口。
在企业混改上,央企虽然进行了多批试点,但力度依然有提升空间,目前仅在10家中央企业和171家省属一级企业开展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
笔者认为,混改是众多国企改革措施中比较受到企业和员工欢迎的改革,也是企业在较短时间内能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有效措施,应该扩大试点范围和加大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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