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7 09:55:30 来源:中国经营报
中国版CRS(共同申报准则)启动交换周年之际,瑞士发布CRS最新进展,在扩大了2018年CRS交换的范围后,首次正式与全球33个国家和地区的税收主管当局交换CRS涉税信息。
这33个国家和地区中,中国和中国香港名列其中。多位权威咨询机构人士确认了上述消息。
去年,作为第二轮参与落实CRS的司法管辖区,中国和中国香港等作了第一次CRS数据交换。截至目前,已经有93个国家和地区确认向中国交换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
对于高净值人群来说,瑞士首次启动CRS涉税信息的交换,反映当前全球范围内CRS的实施力度正在加大。对于这部分人群来说,需要厘清其税务居民身份及各项收入的报税要求,做好税务合规筹划。
离岸透明化
瑞士一直以高度保密的银行制度著称,其加入CRS信息的交换对于全球资产配置格局版图的影响至关重要。
受国际社会影响,2018年,瑞士曾立法实施CRS,基于其选择的CRS多边互换模式,按照既定时间表,2019年9月向包括中国在内的33个国家和地区的税收主管当局交换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
在发布这一消息后,瑞士也将作为参与CRS的司法管辖区的国家,这意味着放置在境外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资产最终都会受到CRS的管辖。
澳洲会计师公会大中华区税务委员会主席何耀波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说,早前市场上有纳税人为了躲避CRS,把资产搬移到一些还未参与CRS的司法管辖区。但是,随着CRS的推进,目前很多离岸地区也相继参与CRS,这说明CRS涉税信息交换的节奏不会慢下来。
《2018年瑞士信贷全球财富报告》指出,在瑞士的个人财富中,金融资产占比为56%,高于英国个人金融资产的平均水平。
该报告称,在瑞士成年人中,拥有价值超过10万美元资产的个人占比为60%以上,其中11%的瑞士居民为百万富翁(美元),2650人净资产超过了5000万美元,980人净资产超过了1亿美元。
2019年4月17日,瑞银公布一则消息称,目前在瑞银存款的一些个人财富,其中100位中国人的存款高达7.8万亿元,其并没有公布这些人具体的工作和身份。
何耀波说:“目前欧洲多数国家已经在推行强制披露法则(Mandatory Disclosure Rules),未来这项要求可能扩展到全球范围,这也意味着,全球资产会越来越透明。”
在瑞士加入CRS后,全球公认的一些离岸岛除了实施CRS,还同时应OECD(经合组织)的要求建立经济实质法案,比如开曼、BVI、泽西岛等还要求在本岛设立的主体通过经济实质测试。
普华永道金融服务行业税务合伙人钱江涛认为,离岸岛不仅实施CRS ,还发布《经济实质法》,说明各国之间有了越来越多的手段对涉税信息进行分享、交换,全球税务透明化的程度将显著提高。“简单通过在低税地区设立实体来避税的行为带来的税务风险会越来越高。”
受此影响,何耀波建议,纳税人应厘清自己的税务居民身份及各项收入的报税要求。
市场理性接受
在CRS执行一周年后,市场通过各类途径对CRS的实施细节越来越了解,高净值人群对CRS的态度也从“恐慌”转向“理性”。
钱江涛介绍,目前为客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一个典型的印象就是越来越多的高净值人群意识到了税务合规的重要性,积极考虑各种措施以优化其资产安排,降低税务风险。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划, 2015年12月,中国正式签署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2017年1月1日,完成对新客户开户流程的改造,对于2017年1月1日以后的新开户客户,可以通过尽职调查程序识别出其中的非居民账户。
根据进度要求,2018年9月30日前,中国将与其他参与CRS的辖区完成首次辖区间的信息交换,以后年度也将每年定期进行辖区间的信息交换。
过去一年,共有93个国家和地区确认向中国交换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但截止到目前,中国对首次CRS交换回来的信息暂时未对外公开任何具体处理方案或相关的政策。
“交换回来的信息还需要进一步甄别和分类,至于如何使用,目前可能还在做进一步研究,对于有偷避税行为的个人来说,这些信息能帮助税务部门更好地稽查。”一位接近政策部门的研究人士分析。
对于市场来说,OECD推动CRS实施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高各参与国之间的税收透明度,促进参与国之间的涉税信息交换,这并不等同于“马上征税”。
钱江涛解释称,从各参与国获取涉税信息,到各国税务机关分析利用该类信息,进而评估其潜在的税基侵蚀风险以进行税款征收,同时完善各国国内对境外收入征税的法规及具体监管措施,需要一个过程。
过去一年,中国首次对外交换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最重要的效果,就是使高净值人群更加重视税务合规,这符合OECD推动CRS的初衷。“高净值人群对CRS的态度在过去两年中明显变得理性。”何耀波这样评价。
CRS全面实施后,目前,中国多数高净值人群已经意识到,境外金融机构的资产和相关信息均有可能被交换回至中国税务机关。
“同时,这些中国高净值人群也逐渐明白资产以离岸基金、个人投资公司、海外信托等形式存放,也会受CRS的管辖,需要符合相关的税务合规要求。”何耀波说。
根据OECD的要求,2019年9月是全球金融账户涉税信息CRS交换的截止日期和配对国家信息交换的高峰期。
何耀波说,这段时间有上述情况的纳税人也都在做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包括了解他们在境外的资产是否会被申报,以及需申报的数据及时间,同时还包括个人投资公司、海外信托等架构是否本身有CRS金融机构申报责任等事宜。”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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